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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津市救助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07-19 09:28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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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 

(二)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救助人员进行救助。 

(三)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 

(四)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 

(五)对在中心内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主任室、办公室、财务室。在职人员2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即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52.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3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6.95万元,增长236.35%。主要是因为2020年上级补助项目资金110万元纳入部门决算,导致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152.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06.95万元,增长236.35%。主要是因为2020年上级补助项目资金110万元纳入部门决算,导致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1.85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1.85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2.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3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6.95万元,增长236.35%。主要是因为2020年项目资金110万元纳入部门决算,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2.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3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6.95万元,增长236.35%。主要是因为2020年项目资金110万元纳入部门决算,导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95万元,增长238.2%。主要是因为2020年项目资金110万元纳入部门决算,导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8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1.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工资普调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流浪乞讨救助资金,年初预算中未填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公用经费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实际未发生该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和去年未发生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实际未发生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发生该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25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和同级部门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行政单位,而未在决算报表里填报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一般性支出6.39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0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救助业务培训,共43人次,内容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业务培训;2020年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4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39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救助人员进行救助。 

3、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 

4、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 

5、对在中心内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主任室、办公室、财务室。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151.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5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按财政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从年度预算申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管理、财务信息质量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按照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达到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使绩效评价指标与相关部门工作任务紧密联系起来,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地完成了本单位发展规划。具体情况见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预算编制欠严谨。2020年度决算总收入151.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5.36万元,增加226.63%,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强化会计审核监督,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2.强化绩效监管。加强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监管,形成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把预算资金是否发挥使用效益与各岗位履职尽职相结合,将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作为对各岗位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津市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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