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津市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拟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津市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在职人员25人。津市市医疗局设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法规股)、人教股、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个二级机构分别是津市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699.7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82.28万元,下降13.26%。主要是因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核减,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2020年度支出总计9,699.7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482.28万元,下降13.26%。主要是因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核减补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9,699.74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9.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9,699.74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87万元,占4.3%;项目支出9,282.87万元,占9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99.7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482.28万元,下降13.26%。主要是因为居民医保人数核减,上级补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699.7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482.28万元,下降13.26%。主要是因为居民医保人数核减,上级补助拨款收入减少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5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90.4万元,下降13.38%。主要是因为居民医保人数核减,上级补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应拨款支出也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51.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9,651.6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5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1.36%,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5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没有进行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所以没有可比性。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1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进行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将项目预算纳入年初综合预算,没有可比性。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6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控制支出,当年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没有项目预算,没有可比性。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9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可比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56%,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实际未发生该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1.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八项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实际未发生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发生该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2个、来宾356人次,主要是主要上级公务接待、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和各区、县医保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津市市医疗保障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7.34万元,增长81.84%。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没有包括临聘人员工资等,二是医保基金专项检查预算少,决算其他商品服务和印刷费、其他交通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津市市医疗保障局一般性支出80.86万元,其中:会议费1.53万元,主要是医保政策宣传、政策调整、基金监督检查、特殊门诊审核会议,会议人数145人;开支培训费1.64万元,医保政策调整、医保特慢病审核、医保业务系统培训,培训人数为156人;没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17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2.36万元;邮电费1.1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2.48万元;差旅费7.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5.09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7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4.39万元;委托业务费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9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津市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拟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津市市医疗局设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法规股)、人教股、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416.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6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医疗保障政策管理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6.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9,234.75万元,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5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9%;城乡医疗救助22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12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局征缴入库医疗保险费14006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73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272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为9114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020年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发展。医疗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2020年我局强化和确保基金安全,社会公众对全局的满意度达95%以上。通过绩效目标自评,找出了目标实现的一些缺陷和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项目绩效管理的经验。对于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有效地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参考性。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不能对项目支出进行精确的预算,决算没有可比性;二是预算存在不合理性导致与决算存在一定差额。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合理安排年初预算到项目;二是决算编制要精准;三是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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