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负责本市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津市市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五)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
(七)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
(八)指导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
(九)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市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
(十)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一)负责推动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十三)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指导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相关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日常管理事项。
(十八)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及其保护、利用、维修项目审核、审批、备案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维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市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和抢救性发掘项目进行审核;负责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纪念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我单位内设股室8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项目办、行政审批股、社文艺术股、政工股、财务规划股、文物股、旅游股。在职人员44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0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民健身服务中心(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旗影剧院、津市市电影公司,其中艺术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民健身服务中心(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博物馆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490.5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803.3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9.67万元,增长9.39%。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项目收入增加明显。
2020年度支出总计3,490.5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99.67万元,增长9.39%。主要是因为项目工程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687.22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80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7.2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687.22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80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82万元,占46.14%;项目支出1,447.4万元,占53.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90.5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803.3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99.67万元,增长9.39%。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项目收入增加明显。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90.5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803.3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99.67万元,增长9.39%。主要是因为项目工程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1.46万元,增长19.66%。主要是因为项目工程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7.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77.22万元,占99.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3.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8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32.08万元,支出决算为66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5.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9.1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24.9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实际未发生该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发生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5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行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2.83万元,增长442.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兄弟单位访问学习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10.92万元,下降9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7万元,占76.9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23.0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5个、来宾300人次,主要是接待兄弟单位访问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是公车维护修理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2.88万元,增长927.48%。主要原因是:本年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一般性支出1,086.33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0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9.69万元,用于开展博物馆讲解员培训、单位干部能力培训,人数 48 人,内容为博物馆讲解员培训、单位干部能力培训等;举办节庆、晚会、赛事活动,其中举办津市牛肉米粉美食文化节预算0万元,支出45.6万元;津市市“百团大赛”“ 欢乐津城”群众文艺演出预算0万元,支出20万元、职工气排球比赛预算0万元,支出4万元等;办公费70.3万元;印刷费49.3万元;咨询费33.6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6.9万元;邮电费9.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0.6万元;差旅费4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43.7万元;租赁费17.03万元;公务接待费3.47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126.7万元;委托业务费6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9.8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有车辆7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全域旅游观光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政策、法律、法规。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负责本市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津市市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5、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实施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
7、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
8、指导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
9、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市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
10、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11、负责推动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2、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13、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指导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工作。
15、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6、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相关工作。
17、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日常管理事项。
18、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及其保护、利用、维修项目审核、审批、备案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文物维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市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和抢救性发掘项目进行审核;负责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纪念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2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我单位内设股室8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项目办、行政审批股、社文艺术股、政工股、财务规划股、文物股、旅游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1,239.82万元,其中: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1%;行政运行669.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9%;文化活动3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7%;群众文化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4%;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文物保护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博物馆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其他文物支出4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6%;体育场馆2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3%;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4%;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1,447.4万元,其中:文化活动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02%;文物保护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其他文物支出8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4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年部门绩效目标:启动虎爪山遗址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启动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建设、整理出版《城市基因》系列丛书、完成2020年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任务、启动博物馆、湘鄂川黔苏维埃政府旧址开馆与陈展工作、抓好群众文艺演出“百团大赛”。截至2020年底,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本年度部门整体绩效报告及重点专项绩效报告。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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