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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22-07-25 17:07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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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全镇和村(居)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统筹区域发展。参与拟定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并统筹落实,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保、城管、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等有关工作。 

(五)保障村(居)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3人,实有人数57人。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机构1个,为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中心,分别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个站所,为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注: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599.6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18.87万元,增长270.6%。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28万元,支出减少17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6.5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51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2.0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59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09万元,占28.53%;项目支出4,716.59万元,占71.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99.6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18.87万元,增长270.6%。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28万元,支出减少17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6.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52%。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94万元,增长15.4%。主要是因为村、社区干部工资性支出增加,疫情防控、渔民禁捕退捕、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03万元,占34.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5万元,占4.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4万元,占3.03%;卫生健康支出116.8万元,占6%;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占0.67%;城乡社区支出28.69万元,占1.47%;农林水支出861.36万元,占44.21%;交通运输支出43万元,占2.21%;住房保障支出36.66万元,占1.88%;其他支出39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45.1万元,支出决算为57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89万元,支出决算为4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劳务费支出增加。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1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07万元,支出决算为65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居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支出增加。

2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3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33、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6.6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年初预算未编制,本年度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04.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6.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缩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5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0个、来宾1,000人次,主要是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其中: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是公务车日常油费及保养费用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1.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65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51.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76.79万元,增长607.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一般性支出874.65万元,其中:会议费8.45万元,用于召开机关办公会议、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等会议,人数100多人,内容为安排部署工作、表彰优秀、疫情防控部署等;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办公费101万元;印刷费87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3.98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76.45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232.2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2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毛里湖镇政府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都已基本完成。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组织项目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全镇和村(居)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统筹区域发展。参与拟定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并统筹落实,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4、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保、城管、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等有关工作。 

5、保障村(居)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3人,实有人数57人。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机构1个,为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中心,分别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个站所,为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1883.09万元,其中:人大会议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7%;行政运行57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81%;信访事务2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2%;养老服务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3%;行政单位医疗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5%;农村环境保护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6%;农村道路建设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2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5%;水利工程建设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8%;防汛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4%;其他水利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其他扶贫支出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56.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7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1%;其他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6%;公路养护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4%;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5%;住房公积金36.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其他支出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65万元,其中:群众文化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9.23%;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7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51.59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 号)、《津市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津财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价,具体情况如下:1.运行成本。本单位设置了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执法机构,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3个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1个站所。根据中共津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核定编制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在职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31人。另有临聘人员31人、退休人员40人。镇辖区总面积153.86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3万人。有11个行政村,4个社区,309个村(居)小组。2.管理效率。单位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镇村工作人员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镇村工作人员作风问题监督,完善政府对镇村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镇村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和奖惩挂钩。3.履职效能。年初确定的2021年度具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发展势头持续向好。财政收入由2495万元增至4275万元;累计完成向上争资3416万元;全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2249元,年均增长7.5%。箭楼柑橘加工厂、冰峰农产品物流冷冻、毛里湖镇敬老院、李家铺农贸市场等一大批项目全面竣工并已投入使用。安慈高速公路建设正在紧张施工,计划年底全线通车;毛里湖植物园已启动二期建设,计划2022年五一开园。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完成15个村(社区)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等工作,共清理出集体资产8575.47万元,集体土地16.07万亩。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率达98.6%。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百亩以上种植大户增至118户,新增家庭农场10家,成立专业合作社28个。提质发展丘陵林果、平湖蔬菜、区域微旅、大湖水产四大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青苗社区于2019年获评省五星级乡村旅游景点,2020年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绿野青苗”“腊八节”已成为津市乃至常德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乡村旅游与农产品展销品牌。4. 社会效应。乡村面貌持续改善。完成平湖区20500亩、丘陵区51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双合口、四林垸、五儿咀5公里渍堤加固,1处大型塘坝、55处中型塘坝清淤扩容及136公里小微型沟渠疏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原保河堤、李家铺两个集镇棚户区立面改造与道路改造,有效提升集镇形象。打造市级屋场9个、镇级屋场16个,湘北公路21.2公里全线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探索推广的“绿色存折”垃圾分类制度,被中央深改办向全国推介。青苗社区创新开展的“爱心存折”志愿服务以及花桥村、樟树村相继开展“五户一家”评选等乡村治理经验,被省市各级媒体推介报道。箭楼村获评常德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樟树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5.可持续发展能力。环保攻坚持续发力。毛里湖沿湖周边实施全面退养,规模养殖户退养56户,拆除栏舍21922平方米。距西毛里湖主体湖面100米范围内4160亩鱼塘全部退养转产,观音寺、铁家咀、同心湖3个坝体全面拆除。澧水大堤3公里和西毛里湖无名岛周边区域实行封洲禁牧淘汰牛羊,累计禁养52户。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关停罗家台、利兴、三分厂3个砂厂,拔除澧水河域杨树苗10万余株。厕所革命有序推进,新改建公共厕所5座,改厕8495口,实现旱厕清零。大力实施大溪水河和小溪沟生态拦截、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以及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升级改造等环保项目,农村污水直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毛里湖及入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6.服务对象满意度。民生福祉持续提升。聚焦“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推动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见效,589172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箭楼、花桥、同乐堡3个省级贫困村顺利摘帽。新改建15个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依靠“互联网+”平台融合智慧党建,有序推进69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工作,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实施供水管网改造、谢家堰水厂改扩建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实现了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障,实施危房改造2668户,创办留守儿童之家13个,毛里湖康养中心顺利开园,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等补助共计25万人次,全力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资金在基层落地生根。 社会治理持续深化。以无上访村(社区)创建为核心,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321工作法”及信访代办制度,妥善化解信访积案、矛盾纠纷。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群众安全指数蒸蒸日上。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先后完成升级改造,安装“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探头261个,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隐患排查、“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全镇未发生1起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毛里湖防汛保卫战,确保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零传播、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零输入,保证了汛期的零伤亡。同时,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医疗、教育等事业迈出新步伐,全镇人民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未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设置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值明显低于任务完成情况。绩效目标数据填写不准确,部分指标设置没有细化量化。

二、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单位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项目支出未按资金内容明细核算,收支对应关系模糊。

三、内控制度建设待完善。“用老眼光看新问题”,内控制度没有及时更新,某些条款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完善预算编制。单位各项收入支出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根据人员编制和相关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形成科学完整的部门总预算。

2、规范项目采购。按照严格年度目标或计划实际情况编制资产采购预算,严格按照资产采购预算进行资产或工程项目采购。

3、加强项目管理。对于征拆补偿项目,须严格按照规定,有征地审批文件,有征拆预算批复,有到位征拆补偿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补偿,严禁超标准进行补偿。

4、优化制度建设。全面清理单位现行管理制度,查漏补缺,整章建制,完善制度体系;对于现行制度中部分条款欠缺、过时、不适用的问题,应参照上级规定及业务工作要求修订、完善,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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