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精神,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津市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省纪委、常德市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二)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市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市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核定,本部门编制人数81人,实有人数76人。我委内设室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内设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查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所属事业单位是津市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注: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72.3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5.21万元,增长15.2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有提高,人员增加,绩效提高标准以及办案成本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7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2.3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7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3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2.3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5.21万元,增长15.2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有提高,人员增加,绩效提高标准以及办案成本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21万元,增长15.2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有提高,人员增加,绩效提高标准绩效提高标准以及办案成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2.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19万元,占9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7万元,占4.45%;卫生健康支出21.95万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45.71万元,占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2.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7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55.81万元,支出决算为8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类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政策节约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0.4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办案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94万元,支出决算为6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9.31万元,支出决算为4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有应发绩效住房公积金补缴部分,45.71万元为财政拨款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2.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救济费、助学金。公用经费52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33.53万元,完成预算的64.4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3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0.91万元,增长18.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召开了2区县交流的视频会议。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7.63万元,完成预算的7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17.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63万元,占8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5个、来宾425人次,主要是外单位来本部门接洽工作、经验交流、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油费、维修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5.23万元,增长247.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办案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性支出425.65万元,其中:会议费3万元,召开纪委监委全年工作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纪委全会、市纪委监委常委会、全市干部警示教育会、纪检工作半年度工作总结会;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开展纪检教育培训,人数355人,内容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培训、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开支;办公费72.44万元;印刷费40万元;咨询费2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50万元;委托业务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18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较好完成了整体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组织项目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精神,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津市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省纪委、常德市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2、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市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市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根据编委核定,本部门编制人数81人,实有人数76人。我委内设室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内设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查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津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所属事业单位是津市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1,472.3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1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6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20.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3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1%;行政单位医疗2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住房公积金4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津市市纪委监委采取扎实举措,有效应对困难挑战,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全市党纪政务立案46人,其中立案科级干部7人(包含科级单位“一把手”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48人,新增留置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收缴违纪资金826.45万元。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纵深推进,全年立案审查调查7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其中留置1人。持续发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五个一”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60余条,发出《函询通知书》6份,《督促整改函》3份。聚焦“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基层公共服务全覆盖“津市经验”受到肯定和推介。稳步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强化“禁捕退捕”专项监督,全市共开展提醒谈话11次16人,组织处理1人。围绕城市社区、人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发现线索数114条,处置问题线索数96条,立案3件3人,组织处理6人、追缴资金1000多万元。国家统计局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受访群众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的满意度为99.5%。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的口径与实际执行不一致,导致预算执行有偏差;
(二)机关工作经费预算不足,难保正常运转。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足额保障人员经费,提高单位工作经费保障水平。2、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三公”经费开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3、加强岗位实务学习与培训工作。加强新政策新规定等业务学习培训,让财务人员通过学习能够准确地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财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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