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津市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常德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参与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三)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四)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实施农产品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五)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植物检疫工作,提出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防疫检疫的建议并指导实施。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田、宜农滩头、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十)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蔬菜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蔬菜生产、销售和科研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畜牧渔业和农业机械化投资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负责重大畜牧渔业和农机执法的指导监督。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十四)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包括:“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共有编制人数75人,实有人数58人,机构设置包括科室 14个,所属事业单位6 个。内设股室分别是综调室、办公室、计划规划股、科教组织人事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法规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畜牧渔业股、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指导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粮油工作站、蚕业工作站、经济作物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注: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042.6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06.38万元,增长56.03%。主要是因为项目收入增加4024.95万元,人员经费收入减少415.4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4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2.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96万元,占7.63%;项目支出9,276.7万元,占92.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42.6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06.38万元,增长56.03%。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4024.9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减少415.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42.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06.38万元,增长56.03%。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4024.9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减少415.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3.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4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1万元,占0.65%;卫生健康支出22.41万元,占0.22%;节能环保支出654.83万元,占6.52%;农林水支出8,894.74万元,占88.57%;住房保障支出45.32万元,占0.45%;其他支出356.02万元,占3.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1.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4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43万元,支出决算为6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8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4.8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98.54万元,支出决算为63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一步压减,规范支出标准。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88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3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4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7.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8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1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21、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84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5.32万元,支出决算为4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0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7.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对公接待减少 ,与上年相比减少7.25万元,下降59.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对公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6.2万元,增长163.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8万元,占33.2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66.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368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上级检查工作、专项业务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过路费及修理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34万元,下降6.95%。主要原因是:疫情当前,再次压减公用经费,使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津市市农业农村局一般性支出1,492.4万元,其中:会议费0.76万元,用于专项视频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54.85万元,用于开展专项工作培训,培训人数5532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办公费19.03万元;印刷费33.93万元;咨询费113.78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12.07万元;邮电费6.2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9.03万元;差旅费26.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1.58万元;租赁费189.8万元;公务接待费4.98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43.01万元;委托业务费915.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32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项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77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农村改厕(户厕)专项”“津市市农村美丽屋场建设”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本年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组织对“津市市农业农村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本年度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78万元,执行数为3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津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0.09万亩,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高效节水面积0.12万亩,绩效目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已完成总体建设目标和各项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按时按质的完成了建设内容。2021农村改厕(户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1.88万元,执行数为265.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5.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改)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数2367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疫情、社保摸排等影响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进度。津市市农村美丽屋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增屋场数量0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未验收,项目建设中,验收后分三个等次奖补。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12月前按期完成任务。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组织项目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常德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参与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3、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4、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实施农产品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5、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植物检疫工作,提出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防疫检疫的建议并指导实施。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9、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田、宜农滩头、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10、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1、组织拟订全市蔬菜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蔬菜生产、销售和科研工作。
12、负责重大畜牧渔业和农业机械化投资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负责重大畜牧渔业和农机执法的指导监督。
13、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14、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共有编制人数75人,实有人数58人,机构设置包括科室 14个,所属事业单位6 个。内设股室分别是综调室、办公室、计划规划股、科教组织人事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法规股、乡村产业发展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畜牧渔业股、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指导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粮油工作站、蚕业工作站、经济作物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765.9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6%;行政单位医疗2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3%;行政运行63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住房公积金4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9,276.7万元,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8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4%;其他污染防治支出654.8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66.8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病虫害控制103.5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2%;农产品质量安全219.9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7%;对外交流与合作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防灾救灾5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8%;农业结构调整补贴360.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88%;农业生产发展1,3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9%;农村合作经济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2%;农产品加工与促销397.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8%;农村社会事业91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9%;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04.2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2%;农田建设1,377.8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85%;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171.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62%;其他扶贫支出2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48%;其他目标价格补贴2.2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2%;其他农林水支出1,641.8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7%;其他支出356.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8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线,确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通过探索构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有效实现形式,按照“一二三”的发展路线,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盯一件大事
精准对标市委、市政府“南北双环”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的顶层设计,按照“项目跟着市场主体走,资金跟着项目建设走”的原则,共向“南北双环”安排预算资金3550万元,实施了三大板块17个子项目建设。其中:金鱼岭街道文旅项目主体框架已基本成型,毛里湖镇七彩油菜花海项目完成了1500亩土地流转,药山镇文化旅游建设项目相关道路建设正在施工,其他子项目也抓紧启动之中。
(二)筑牢二项底板
1.粮食生产安全底板。一是粮食生产任务全面完成。34万亩粮食生产面积任务、13.7万吨产量任务及2.2万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任务全面完成。二是耕地抛荒有效遏制。完成抛荒耕地复耕面积4837.59亩,其中复种4186.61亩,超额完成今年4000亩治理任务。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推进。完成2020年2.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2.5万亩建设任务已全面开工建设,12月底可完成70%工程量。四是“大棚房”问题监管到位。5-8月,全面完成“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未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建立了长效监管制度。
2.农产品质量安全底板。一是严格监管执法。联合市监、公安、商务等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相关主体近600家次,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1件,对12家门店提出整改要求,立案3起。二是推进合格证制度。全年累计开具合格证16862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7150.743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新增畜禽、水产2家,米粉追溯体系平台新增信息网点6个,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点29个。三是加强风险监测。全市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436次,共抽样检测样品42754批次,其中定量检测500批次。
(三)抓好三个重点
1.抓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加大农业市场主体扶持力度。指导全市12家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了贷款贴息申报,总申报贷款金额3.5亿元,预计贴息600万元以上。新培育了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常德市级龙头企业1家、津市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4家、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二是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力度。新认定“两品一标”农产品品牌4家,全市共有“两品一标”27个;润农生态茶油公司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完成了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米粉示范片)建设项目。三是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进度。今年计划补贴金额630.25万元,建设冷库主体16个,立项总设施数量39个,建设总容量1.8万立方,目前25个已完工,12月可全面完工。
2.抓人居环境整治。一是纵深推进村庄清洁行动。2021年共清理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3万余吨、农药包装废弃物10.86吨、育秧软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0余吨;清理水塘1248口、沟渠642公里。二是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今年已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2386户、公厕新建任务10座,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8%以上。三是全面推进农村问题摸排。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资金改造的农村户厕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摸排改厕户30689户,发现不能使用的厕所9个、一般性小问题厕所167个,已整改到位。四是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涉及我局的3个问题,推进农业面源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销号。
3.抓乡村治理体系建设。3月,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金鱼岭街道大关山村成功申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毛里湖镇青苗社区乡村治理模式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进行了报道,《全面梳理便民清单 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1年工作经费较紧,对项目资金开支分类需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费用开支和绩效产出测得结果不够准确,需要进一步量化。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需要加强。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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