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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部门决算

2022-07-25 15:55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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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湖南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湿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湿地公园规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我单位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实有在编人员13人。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宣传教育股、科研监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注: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33.9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6.14万元,增长41.33%。主要是因为新增4A景区创建费及法国开发署项目承诺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1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3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19万元,占32.62%;项目支出359.76万元,占67.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3.9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6.14万元,增长41.33%。主要是因为新增4A景区创建费及法国开发署项目承诺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3.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0.47万元,增长46.9%。主要是因为新增4A景区创建费及法国开发署项目承诺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3.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1.8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3.75%;农林水支出503.95万元,占94.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0.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额全部列于农林水支出里的行政运行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额全部列于农林水支出里的行政运行项。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9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额全部列于农林水支出里的行政运行项。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额全部列于农林水支出里的行政运行项。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额全部列于农林水支出里的行政运行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公用经费58.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7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7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 ,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50人次,主要是招商引资,上级单位及其他湿地公园来我单位业务工作视察、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决算报表编制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列支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表中。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一般性支出237.1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等活动;办公费15.92万元;印刷费28.74万元;咨询费1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2.3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58.76万元;委托业务费7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8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061.42万元。组织对2021年度对毛里湖湿地公园建设投资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61.42万元。组织对2021年度毛里湖湿地公园建设投资项目等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61.42万元。 

组织对毛里湖湿地公园建设投资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属于污染物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小,有助于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提升当地群众幸福感的项目。 

组织对毛里湖湿地公园建设投资项目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利于改善周边环境,提升当地群众幸福感。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毛里湖湿地公园建设投资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执行数为3061.4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挥湿地公园窗口作用;二是完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发挥湿地保护与科普生态教育功能;三是优化区域投资环境;四是提升旅游品质;五是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后续对已建成设施的维护;二是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毛里湖湿地公园建设投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良好。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组织项目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湖南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湿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湿地公园规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工作。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实有在编人员13人。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宣传教育股、科研监测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174.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59.76万元,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8%;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56%;湿地保护202.7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36%;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概况:我管理处2021年的部门决算是在严格执行2021年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按照当年实际收支情况进行编制的。2021年我单位财政部门综合预算内拨款519.62元,上年末结转资金14.33元,总计全年财政拨款533.95元。(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总结归纳本部门“四本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1)生态效益:①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了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毛里湖的大生态环境在加快恢复,野菱、苦草、灯笼草等水质指示性植物在大面积出现,野生鲢鱼的种群数量略增,银鱼也在现身,鸟类数量稳定增加。(2)社会效益:①项目实施后,能有效地保障区域生态环境的稳定,从而有利于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建设。②安排了部分劳动力的就业,保持了社会稳定。(3)经济效益: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增加了就业途径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毛里湖湿地公园面积较大需要进行日常管护经费较多,经费不足限制了湿地公园的发展,地方财政吃紧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毛里湖基础建设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湖南津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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