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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2022-07-25 16:00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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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 

(二)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所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乱贴乱画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履行省、常德市及津市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7人,实有人数72人。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政工股、法制监督考核股、行政审批办、园林绿化管理办、城乡垃圾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本级;2、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注: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14.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0.47万元,增长46.7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资产租赁费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45万元,占78.29%;项目支出307.05万元,占21.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4.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0.47万元,增长46.7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资产租赁费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0.47万元,增长46.7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资产租赁费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6万元,占4.97%;卫生健康支出24.09万元,占1.7%;节能环保支出4.49万元,占0.32%;城乡社区支出1,266.71万元,占89.56%;住房保障支出48.85万元,占3.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9.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8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13万元,支出决算为6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23万元,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4.09万元,支出决算为2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蓝天保卫战”工作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75.85万元,支出决算为79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益电子显示屏运行费用。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爱国卫生运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省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03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三季度生活垃圾焚烧费;城区大件废弃垃圾清理处置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1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资产租赁费用;津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在线检测系统验收联网经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更换经费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8.85万元,支出决算为4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0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88%,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7.8%,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减少2.42万元,下降73.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73人次,主要是临县城管局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1.44万元,增长299.13%。主要原因是:增加资产租赁费用229万元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般性支出464.16万元,其中:会议费1.2万元,用于召开省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会议,参会人员46人,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全面复查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开支培训费0.9万元,开展学法培训,培训人数68人,学习行政法律法规;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开支0万元;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8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6.5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9.5万元;租赁费239万元;公务接待费0.89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64万元;委托业务费72.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3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0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费用支出合理合规,极大地改善津市城市环境,提高了市民生活的幸福感。 

组织对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一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绩效情况较为满意,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23万元,执行数为4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质量和完成及时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功能,实施城市品牌战略,开放城市无形资产,满足人民群众因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美好愿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可持续影响方面有所欠缺;二是垃圾焚烧处理委托给他人代办,及时监督方面有所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垃圾焚烧处理力度,提高可持续性影响;二是成立专门监督小组,加大对垃圾焚烧项目的监督。填埋场处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82万元,执行数为3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达到100%;二是为清洁美化城市生活环境,对津市市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评价方法单一;二是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采用多种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合理合规;二是如实反映评价对象绩效,做到不流于形式。房屋租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内容为租用兰津广场、老检察院场地费用。费用支出合理合规,未超出预算。不仅能保证办公环境井然有序,还能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方便工作的开展顺利进行。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组织项目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 

2、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所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乱贴乱画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履行省、常德市及津市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7人,实有人数72人。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政工股、法制监督考核股、行政审批办、园林绿化管理办、城乡垃圾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1,107.4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7%;行政单位医疗2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1%;行政运行79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1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4.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7%;住房公积金4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07.0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4.2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62.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5.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费用支出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1,107.4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4.09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49万元;行政运行798.9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4.5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9.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35万元;住房公积金48.85万元。2021年度项目总支出307.05万元,其中垃圾焚烧处理费用支出44.23万元;资产租赁费用支出229万元;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费用支出33.82万元。资金使用情况合理合规。(二)具体工作情况:1、党建工作: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17次,目标完成率100%;②严格落实“党课”制度。党组书记、党组书记上党课5次,目标完成率100%;③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两同时”谈话和开展中心组学习,目标完成率100%。2、市容市貌管理:每月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1次,共计12次,集中查处、取缔违规占道行为621处,清理横幅、拱门等415处,整治活动目标完成率100%;采取规范管理、分类指导、依法取缔等方式对三湖公园及周边进行精细化管理,累计出动执法车辆出行次数8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次,规范清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贩281处,目标完成率100%;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的各类饮食摊点,督促环卫人员及时清理周边生活垃圾,保障学生安全。对城区学校周边地区规范各类摊点77处。在高、中考期间占道经营及各类噪音整治计划进行全天候管控,每天抽调2名执法人员进行管控。保障高、中考期间良好的市容秩序。重点时间段管控目标完成率100%;对全市影响市容市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查,组织专业人员共拆除破损广告9处,整改违规设置招牌12处。拆除临街破损门店招牌28处。协调处理投诉小区及商业步行街违规广告牌5起,全年安全检查拆除违规广告共50处,目标完成率100%;当年度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发布大型立柱公益广告任务共27件,目标完成率100%。3、粉尘、油烟、焚烧污染治理:(1)通过“一摸底、二宣传、三安装、四督促”的方法对餐饮油烟进行排查管控,规范门店20家,目标完成率100%;(2)采用设置警示牌、机动巡查、蹲点值守等方式对露天焚烧生活和建筑垃圾行为进行全方位管控,全年查处露天焚烧行为4起,目标完成率100%。4、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卫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完成了城区内果皮箱、垃圾绿桶精准收集的整治工作,并及时增补垃圾绿桶284个,安装果皮箱175个,更换餐厨垃圾处理设备6台,目标完成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问题:部门整体预算指标细化、量化不够,部门整体目标仅设置渣土运输源头管理和沿途治理,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城市美化亮化整治;餐饮油烟及扬尘治理。未设置执法次数,市容市貌整治方式及整改频率和次数,城市美化的方法方式,通过洒水车每日进行高空抑尘的频率等若干项重要指标,未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不便于绩效管理。存在此问题原因为绩效管理意识欠缺,对申报资金未同时确定明确的绩效目标。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项目资金全面准确的编制绩效目标,结合本单位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对资金的使用设置更具体细化和量化的绩效指标。加强预算执行,有效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规模,降低预算执行偏差,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降低单位运行成本。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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