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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决算

2022-07-25 16:02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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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实施对城区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需要,负责对城市公用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统一设置、运营、维护、管理,并参与或监督环境卫生设施公厕及中转站、点的规划和设置。 

(三)负责做好全市的清扫保洁考核监督工作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 

(四)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 

(五)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六)负责全市的餐厨垃圾处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1人,实有人数51人。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综合办、财务装备室、清扫保洁考核评分办公室(含城乡垃圾一体化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城乡垃圾管理办公室(含公厕管理办、餐厨垃圾处理办公室)、项目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注: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158.0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43万元,增长2.73%。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无害化处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蓝天保卫及餐厨处理中心与转运站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15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3.67万元,占93.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72.94万元,占4.16%;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1.41万元,占2.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15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11万元,占28%;项目支出2,993.9万元,占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83.6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6.09万元,增长6.18%。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无害化处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蓝天保卫战支出及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与转运站半年运行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8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6.09万元,增长37.35%。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餐厨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理和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支出及餐厨处理中心和转运站半年运行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8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5万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18.32万元,占0.47%;节能环保支出123.68万元,占3.18%;城乡社区支出3,635.21万元,占93.61%;住房保障支出36.91万元,占0.95%;其他支出5万元,占0.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3.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8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其他社会保障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21万元,支出决算为4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4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省蓝天保卫战工作新增了洒水降尘费用。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8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省蓝天保卫战工作增加了洒水降尘费用。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人员超编基本医疗费支出,保证退休人员正常享受医疗服务。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其他社会保障费用。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城建计划新增了公厕建设费用。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2,814.14万元,支出决算为3,43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了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无害化处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蓝天保卫及餐厨处理中心与转运站工作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6.91万元,支出决算为3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9%,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维修(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一般性支出99.38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开支0万元;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2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共有车辆13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性作业车辆,其中转运车4台、压缩式垃圾车2台、自卸式垃圾车2车,大勾臂车2台、小型车1台,其他车辆2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93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餐厨垃圾处理、大型转运站运行费用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及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组织对“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2021年整体执行情况良好,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年初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清扫保洁市场化、餐厨垃圾处理、清运车辆运行费、餐厨收运及无害化处理体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以上。项目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数为2850.56万元,执行数为285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市城区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含乡镇)、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餐厨收运及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二是完成全市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机械化清扫及清洗 、洒水降尘。三是完成城区范围内的垃圾勾臂桶、果皮箱、垃圾绿桶的清掏和清洗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城中村及城郊的卫生状况较差;二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因工资待遇较低,年龄结构大,导致环卫作业人员队伍不稳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清扫保洁管理考核水平,加大全市卫生质量的监管力度;二是因小部分居民素质不高,乱丢乱扔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大宣传,提高居民素质势在必行。三是提高环卫工人的职业素质及责任心。大型转运站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万元,执行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缓解了现有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日趋饱和的现状;二是解决津市城市生活垃圾日转运处理120吨生产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现有的转运车辆及设备如发生故障不能及时维修好,则会导致城区生活垃圾不能及时焚烧处理;二是设备维修及操作专业性比较强,现有技术人员不能完全胜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现有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水平,保证设备及时维修,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组织项目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实施对城区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2、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需要,负责对城市公用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统一设置、运营、维护、管理,并参与或监督环境卫生设施公厕及中转站、点的规划和设置。 

3、负责做好全市的清扫保洁考核监督工作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 

4、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 

5、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6、负责全市的餐厨垃圾处理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1人,实有人数51人。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综合办、财务装备室、清扫保洁考核评分办公室(含城乡垃圾一体化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城乡垃圾管理办公室(含公厕管理办、餐厨垃圾处理办公室)、项目办。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944.11万元,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7%;事业单位医疗18.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行政运行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23.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08%;住房公积金36.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1%;其他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2,939.56万元,其中:大气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1%;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8.6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815.8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5.7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①完成2021年全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②坚持做好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监督考核及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的蓝天保卫战工作。在坚持清扫保洁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同时,针对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清单中道路扬尘污染监管方面的问题,我处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进一步控制城区道路扬尘治理,有效规范道路清扫机械化作业程序。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全方位加强洒水降尘、机械化清扫力度,加强人机结合清扫,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加大城区主次干道洒水降尘力度,特护期内保持站点周边主次干道长期湿润,根据指数变化和工作需要随时调整洒水、抑尘次数。并科学合理安排每台车辆作业区域,确保洒水降尘、高空抑尘到位。全年共完成洒水降尘、高空抑尘作业281天,每天安排洒水车3台、抑尘车2台、作业司机10人、洒水达2248余车次。全年共完成各类迎检工作任务15次,提前做好检查线路的工作部署,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圆满完成了迎检任务,得到各级领导好评;全年共计考评扣分657分。③做好全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率100%。④对全市环卫设施设备公厕、中转站、果皮箱、垃圾箱桶进行日常管护,保证各类设备设施正常运转。⑤对全市餐厨垃圾(含泔水)的收集、运输、处理严格按照流程作业;启动餐厨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⑥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迎难而上,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同时启动了泔水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共签订泔水收集协议383份。⑦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及督办件。全年回复市长热线、常德社会热线电话投诉等交办件26件,政府督查室交办件1个,建议函3个、红网处理件1个,事件处理意见书1个;常德文明办处理件1个。⑧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总计报送宣传报道53篇,均被中国环卫科技网、湖南环卫、常德融媒、津市政府网等媒体采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比较简单,没有充分发挥出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不便于绩效管理。2、2021年年初设定绩效指标未经过充分调查研究,与业务部沟通不畅,项目管理的部分指标值设置过高、指标设置欠合理。3、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一定的差异,预算调整和追加规模较大,导致有些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出现偏差。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绩效目标可衡量性。在下一年度设置绩效目标时,严格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绩效目标设定要求,根据 部门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对部门绩效目标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和合理测算,确保目标任务与实际情况相吻合,缩小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存在偏差。2、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降低单位运行成本。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津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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