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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部门决算

2022-07-25 16:23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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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第一部分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在建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和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下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股、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注: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3.3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8万元,增长7.39%。主要是因为增加检测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3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8万元,增长7.39%。主要是因为检测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8万元,增长7.39%。主要是因为检测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占7.88%;卫生健康支出3.5万元,占2.63%;交通运输支出112.22万元,占84.16%;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占5.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3.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47万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8.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精准。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精准。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精准。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企业编制人员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公用经费15.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4.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较去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57人次,主要是接待周边县市同系统同事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经费严重不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一般性支出9.37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46万元,业务培训、安全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办公费2.35万元;印刷费1.89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7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0.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14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1.2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4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第五部分《绩效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未组织项目部门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绩效报告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在建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和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人员编制、内设职能股室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下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股、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133.3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7%;事业单位医疗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行政运行10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01%;公路和运输安全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8%;住房公积金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津市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1.主要职能。津市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为津市市交通运输局主管的具有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在建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和行业监督管理工作。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津市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股、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股。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津市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在职人员11人,退休4人,遗属人数1人。本年度人员无变化。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14万元,占100%;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0.00万元,占0.00%。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24.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一)基本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15.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万元。(二)项目支出情况我单位无项目支出。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我站紧紧围绕“监管工作零差错、工程质量零缺陷、安全隐患零容忍”的质安监管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对我市交通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守住了质量安全监管“红线”。确保了2020年度质安所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1. 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0人/编制12人*100%=83%;“三公”经费预算数没变动,变动率等于0。2.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1)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0万元+年初预算数124.14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年初预算数124.14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100%=100%。(2)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100%,大于0%,3. 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1)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6.21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7.04万元)*100%=88%,压缩12%;(2)“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较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0.2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2万元)*100%=12%,压缩78%。(3)政府采购执行率:单位没有政府采购。(4)管理制度健全性: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有考核制度。(5)资金使用合规性: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没有项目支出;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一是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二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4.职责履行:2020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5.履职效能:(1)经济效益: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2)行政效能: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2、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六、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未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设置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值明显低于任务完成情况。绩效目标数据填写不准确,部分指标设置没有细化量化。

二、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单位未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项目支出未按资金内容明细核算,收支对应关系模糊。

三、内控制度建设待完善。“用老眼光看新问题”,内控制度没有及时更新,某些条款有待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完善预算编制。单位各项收入支出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根据人员编制和相关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形成科学完整的部门总预算。

2、规范项目采购。按照严格年度目标或计划实际情况编制资产采购预算,严格按照资产采购预算进行资产或工程项目采购。

3、加强项目管理。对于征拆补偿项目,须严格按照规定,有征地审批文件,有征拆预算批复,有到位征拆补偿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补偿,严禁超标准进行补偿。

4、优化制度建设。全面清理单位现行管理制度,查漏补缺,整章建制,完善制度体系;对于现行制度中部分条款欠缺、过时、不适用的问题,应参照上级规定及业务工作要求修订、完善,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津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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