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25日对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毛里湖镇政府”)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毛里湖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财政补助性质,镇机关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不占内设机构个数)。下设事业站所6个: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站、水利管理站、民政劳动保障站、综合文化站、林业管理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毛里湖镇政府核定人员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5人,核定编制人数共计73人。2018年度,实有在职人员56人,编制控制率87.5%,其中:行政编制 22 名,包括正科级6名,副科级3名,科员13人;事业编制34名,包括高级职称 1 人,中级职称 3 人,其他人员 30 人。另有临聘人员28人,退休干部7人。
单位资产状况:2018年末,单位固定资产657.47万元,包括房屋及构建物480.62万元,通用设备32.34万元,专用设备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9.67万元,其他115.84万元。
(二)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主要负责全镇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和执行;2、负责落实国家惠民扶贫工程政策及建成小康社会政
策;
3、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
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命令;
4、负责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
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对全镇实施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负
责乡镇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乡镇干部工作、负责
乡镇基层党组织和乡镇机关支部的建设;
8、负责对乡镇工青妇群众组织的领导、负责乡镇党的
统战工作、负责乡镇和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武装部工作及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2018年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毛里湖镇政府设置2类核算体系,一类核算全镇预算收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以及对镇政府机关及其所属站所、村居的拨款等内容,设一套账核算;另一类核算经费收支,包括镇政府机关及其所属站所、村居等单位的经费收支等内容,按镇政府机关、每个站所、每个村居各自设置一套账进行独立核算。
毛里湖镇政府预算收支核算账务反映,2018年度预算整体收支情况为:
1、年初结转结余资金699.3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553.5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3,252.80万元
2、年度总收入2,908.6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1,555.76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352.85万元
3、年内总支出2,776.6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1,343.81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432.88万元。
4、当年账面结转131.92万元。
5、年内往来资金调减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55.24万元。
6、年内往来资金调减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803.63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27.65万元。
(二)2018年收支预决算情况
1、预算收入对比情况
2018年度,毛里湖镇预算收入与财务核算结果对比情况,见下表1:
表1: 2018年收入预算与财务决算收入对比情况表(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预算金额 | 实际下达指标金额 | 财务入账反映金额 | 执行差异(财务决算-下达指标当年数据) | 备注 | ||
权责发生制 | 当年数据 | 合计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内) | 837.18 | 1,423.99 | 1,193.80 | 2,617.79 | 1,555.76 | 361.96 | |
1、人员支出项目 | 119.40 | 119.40 |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 | 8.80 | 0.51 | 9.32 | ||||
3、公用支出项目 | 27.84 | 217.53 | 245.37 | ||||
4、专项业务项目 | 1,387.34 | 856.36 | 2,243.70 | ||||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外) | 3,823.04 | 19.36 | 2,039.82 | 2,059.19 | 1,352.85 | -686.97 | |
1、公用支出项目 | 8.47 | 9.10 | 17.57 | ||||
2、专项业务项目 | 10.89 | 1,924.79 | 1,935.68 | ||||
3、结算专户项目 | 105.94 | 105.94 | |||||
三、其他收入 | 2,024.96 | ||||||
合 计 | 6,685.18 | 1,443.35 | 3,233.62 | 4,676.97 | 2,908.61 | -325.01 | |
说明:1、“实际下达指标金额”来源于市财政局提供的市农业局2018年度《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表》。 | |||||||
2、“实际下达指标金额”中,“权责则发生制”数据已在上年反映收入。 |
2018年度毛里湖镇年初部门公开预算资金收入总额为6,685.88万元,年内市财政实际下达预算指标总额4,767.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权责发生制)1,443.35万元,当年指标(当年数据)3,233.62万元。单位财务核算反映当年收入总额2,908.61万元(含市财政直接发放干部职工工资津贴193.94万元),比当年指标金额少325.0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下达预算指标金额1,193.80万元,账面反映1,555.76万元,比下达预算指标金额多反映1361.91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下达预算指标金额2039.82万元,账面反映1352.85万元,比下达预算指标金额少686.97万元。
从以上情况看,毛里湖镇预算账务收入归类结构存在与下达指标口径不一致的情况。
2、预算与财务核算支出对比情况
2018年度,毛里湖镇预算支出与财务核算结果对比情况,见下表2:
表2: 2018年支出预算与财务核算支出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预算 | 实际下达指标金额 | 财务核算反映金额 | 执行差异(决算-下达支出指标) | 备注 | ||
权责发生制 | 当年数据 | 合计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 | 837.18 | 1,423.99 | 1,193.80 | 2,617.79 | 1,343.82 | -1,273.97 | |
工资统发 | 1,423.99 | 1,193.80 | 2,617.79 | 193.74 | -1,273.97 | ||
拨预内经费到机关 | 165.55 | ||||||
拨各站、所、办 | 152.73 | ||||||
拨村、社区经费 | 790.98 | ||||||
拨各类政府采购建设款 | 40.82 |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 3,823.04 | 19.36 | 2,039.82 | 2,059.19 | 1,432.88 | -626.30 | |
拨预外经费到机关 | 19.36 | 2,039.82 | 2,059.19 | 494.91 | -626.30 | ||
拨各站、办、所 | 195.06 | ||||||
拨村、社区经费 | 547.71 | ||||||
拨各类政府采购建设款 | 195.20 | ||||||
三、其他收入 | 2,024.96 | ||||||
合 计 | 6,685.18 | 1,443.35 | 3,233.62 | 4,676.97 | 2,776.70 | -1,900.27 | |
说明:“实际下达指标金额”系依据市财政局提供的毛里湖镇2018年度《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表》的整理结果。 |
2018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支出总额6,685.18万元,年内市财政实际下达预算支出指标总额4,676.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权责发生制)1,443.35万元,当年指标(当年数据)3,233.62万元。单位财务核算反映支出总额2,776.70万元,比下达预算指标金额少1,900.2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下达指标金额2,617.19万元,账面核算反映支出1,343.82万元,比下达预算指标金额少1,273.97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下达指标金额2,059.19万元,账面核算反映支出1,432.88万元,比下达预算指标金额少626.30万元。
按下达指标计算,2018年毛里湖镇预算完成率59.34%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经审核毛里湖镇政府机关行政运行核算账务,并抽查核对纳入年初预算的6个站所的核算情况(后述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汇总范围与此相同),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等汇总情况见下表3:
表3: 2018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实际 | 对比上年 | 对比本年预算 | ||||
上年实际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
“三公”经费支出 | 8.58 | 12.35 | -3.77 | -30.53 | 63 | -54.42 | -86.38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33 | 6.65 | -1.32 | -19.85 | 13 | -7.67 | -59 |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33 | 6.65 | -1.32 | -19.85 | 13 | -7.67 | -59 |
3、公务接待费 | 3.25 | 5.7 | -2.45 | -42.98 | 50 | -46.75 | -93.5 |
1、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7年度,毛里湖镇政府“三公经费”预算金额63.65万元,2018年预算金额6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1.02%。
2018年度,毛里湖镇政府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3.77万元,下降幅度30.5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32万元,下降幅度19.85%;公务接待费减少2.45万元,下降幅度42.98%。
2、与预算对比情况:
经审核毛里湖镇政府机关行政运行核算账务,并抽查核对和汇总纳入年初预算的6个站所的核算情况, 2018年度,毛里湖镇政府 “三公经费”预算控制较好,支出比当年预算减少54.42万元,减少幅度86.38%,“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3.62%。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46.75万元,减少幅度9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7.67万元,降低减少幅度59%。
(四)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毛里湖镇政府公用经费决算支出464.92万元,人均7.04万元(实际在职人数66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16.74万元,人均3.87万元(实际在职人数56人),总额比上年减少-248.18万元,人均减少4.43万元。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608.92万元,人均10.87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人均减少7万元,总额比预算减少347.18万元,预算控制率57%。详情见下表4:
表4: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表(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项目 | 上年实际 | 本年实际金额 | 预算金额 | 执行差异(实际-预算) | 控制率 |
公用经费合计 | 464.92 | 216.74 | 608.92 | -347.18 | 57% |
其中:业务招待费 | 5.7 | 3.25 | 50 | 46.75 | 6.50% |
其他公用经费 | 459.22 | 213.49 | 558.92 | -345.43 | 61.80% |
公用经费大幅低于年初预算,其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开预算大部分项目不准确,预算与实际需求相比偏离严重。具体情况见下表5:
表5:公用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对比表 (单位:万元)
公用经费项目 | 2017年实际支出 | 2018年初公开预算 | 2018年度实际支出 | 超预算金额 | 超预算幅度 |
办公费 | 19 | 50 | 95.39 | 45.39 | 91% |
印刷费 | 10.45 | 25 | 33.32 | 8.32 | 33% |
水电费 | 18.05 | 27 | 17.05 | -9.95 | -37% |
邮电费 | 1.9 | 20 | 3.38 | -16.62 | -83% |
维修费 | 207.68 | 60 | 37 | -23 | -38% |
差旅费 | 13.3 | 16 | 1.74 | -14.26 | -89% |
会议费 | 4.05 | 24 | 1.45 | -22.55 | -94% |
培训费 | 4.75 | 10 | 4.88 | -5.12 | -51% |
资料费 | 3.88 | 3.88 | |||
公务接待费 | 5.7 | 50 | 3.25 | -46.75 | -94% |
劳务费 | 22.32 | 61 | 13.56 | -47.44 | -78% |
工会经费 | 5 | 14.22 | 14.1 | -0.12 | -1% |
福利费 | 7 | 5.27 | 0.54 | -4.73 | -90% |
公务用车运营维护费 | 6.65 | 13 | 5.33 | -7.67 | -59% |
其他交通费 | 6.27 | 6.27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4.07 | 233.43 | 20.60 | -212.83 | -91% |
公用经费合计 | 464.92 | 608.92 | 261.74 | -347.18 | -57% |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常德市委、津市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常德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和津市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兴城”战略部署,紧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不动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产业强镇、旅游旺镇、治理活镇总基调,奋力开创毛里湖畔湿地重镇新局面。
(二)2018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
2018年度,毛里湖镇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如下:
(一)夯实农村基础,强化发展保障
1、加强道路建设。硬化村组公路26.6公里,路面扩宽5.4公里。
2、加强设施修复。维修机埠20个,整修堰塘50口,新建和整修机耕道50公里,沟渠硬化、清淤除杂30公里。
3、加强电力整改。新增变压器13台112KVA,线路改造9千米。
(二)加快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富民
1、打造环毛里湖15000亩优质林果产业基地。
2、打造平湖区5000亩高效蔬菜产业基地。
3、打造全镇10000亩高效水稻生产基地。
4、打造青苗社区“田园综合体”示范基地。
5、打造毛里湖大型水产品产销基地。
(三)加强综合整治,美化农村环境
1、加大集镇提质改造力度,完成岳阳路下水道、绿化带建设,加强集镇管理,规范商贩经营,强化建房指导,统一建筑风格,提升集镇整体形象。
2、按上级要求完成面源垃圾治理、大气污染防控、水体污染防治、城乡增绿补绿等工作任务。
(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数
1、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两个帮扶全覆盖”“五个精准到户”,以产业扶贫为重点,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2、着力改善教育卫生条件。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完善学校、家庭、村组和政府五位一体的控辍保学机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镇中心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建设,改善群众就医条件。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国家社保惠民和优抚安置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率;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加快推进李家铺敬老院建设。
(五)全力争资引项,增强发展动力
1、积极向上争资。2018年镇本级完成争资任务760万元以上,向上对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以上;各村(社区)争资750万元以上。
2、加强招商引项。2018年主抓三大项目招商。一是集镇水产品市场项目招商;二是垸区蔬菜基地产销公司项目招商;三是毛里湖畔康养休闲中心项目招商。
3、狠抓项目建设。2018年镇本级完成三大建设项目,即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岳阳路改造建设、殡仪馆及公墓建设;全力配合湿地公园宣教中心、花桥植物园、安慈高速等其他项目建设。
(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满意。
社会公众对毛里湖镇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90%。
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我所接受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与毛里湖镇政府衔接沟通,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了资料准备和现场评价。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评价小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检查财务会计核算、预算决算资料,走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经过综合分析,形成了对毛里湖镇政府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毛里湖镇政府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8分,评价结果为“良”。具体评价评分情况见附表4:《2018年度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六、部门主要绩效
毛里湖镇政府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经济工作会议资料以及其他佐证材料反映,年初确定的2018年度具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一)夯实农村基础,强化发展保障
1、完成了硬化村组公路26.6公里、路面扩宽5.4公里等任务,基本解决了村民行路难的问题。
2、完成了维修机埠20个,整修堰塘50口,新建和整修机耕道50公里,沟渠硬化、清淤除杂30公里等工程,增强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加强了电力整改,新增变压器13台112KVA,线路改造9千米,逐步解决了城乡居民用电不正常的问题。
(二)加快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富民
1、完成了环毛里湖15000亩优质林果产业基地。花桥村、田家山村以发展高档杂柑、油茶、藠果为主;箭楼村主打特早熟柑桔,对产品加工升级,分级包装销售;樟树村、灯塔社区主打苹果柚、高档杂柑;同乐堡村主打高档杂柑、油茶;大山社区、万家村、双坪村主打高档杂柑、特早熟柑桔。
2、完成了平湖区5000亩高效蔬菜产业基地。以中心村为中心,将红、白菜薹种植面积向周边垸区村扩展,扩大栽种规模。
3、完成了全镇10000亩高效水稻生产基地。推广中稻蓄再生稻,实行一种两收,打造再生稻生态大米品牌;探索“稻虾共养”、“稻蛙共养”为代表的“水稻+”模式,提升了水稻综合效益。
4、通过开展青苗“百果采摘园”、沙滩乐园、“腊八节”活动广场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探索公司规范化管理模式,对麦酱、豆剪皮、手工糖等加工作坊实行统一培训、统一流程、统一质量、统一品牌,以腊八节为集中展销平台,打造了“绿野青苗”、“憨伯”原生态土特产品牌。
5、推行大水面及环毛里湖周边鱼塘人放天养,成功的打造了毛里湖大型水产品产销基地。
(三)加强综合整治,美化农村环境
1、加大集镇提质改造力度,完成了岳阳路下水道、绿化带建设,加强集镇管理,规范商贩经营,强化建房指导,统一建筑风格,提升了集镇整体形象。
2、全面推广“绿色存折”垃圾分类减量制度,严格落实以“协会牵头、网格管理、校户联动、微信引导、月评季奖”为内容的“五大抓手”,落实了城乡垃圾治理责任。
(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幸福指数
1、全镇(含西湖渔场)15支市镇两级工作队、320名干部进村与全镇592户、1788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对帮扶,年度脱贫145户429人,花桥、同乐堡村顺利“摘帽”退出,累计发放各项惠民补贴1369.72万元,涉及36840人次。
2、镇级新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完成了14个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3、社会保障扎实有力,社保医保全面普及。农村养老保险1.1万余人,城镇、农村合作医疗3.5万余人。
(五)经济发展来势较好,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1.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年内,完成了向上争资约770万元的任务。
2、外出招商4次,接待投资者来镇考察30余次,蔬菜基地产销公司、水产品交易市场、田珍湖光伏发电项目、秸秆收储制肥项目等一批优质招商项目对接融洽、进展顺利,均已达成初步协议。
3、毛里湖镇敬老院建设项目投资1100多万元,已全面竣工,可集中安置150名五保老人;岳阳路下水道管网改造项目总投资215.5万,有效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安慈高速建设项目征拆工作全面启动,征地任务1259亩,房屋拆迁任务116户,均已全面完成;镇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正加紧选址规划。此外,积极配合支持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毛里湖电排、花桥植物园、石龟山二桥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其中,毛里湖湿地公园养老产业园、游船码头、宣教中心等主体工程均已完工;毛里湖电排征拆工作、花桥植物园通景公路已基本建成;石龟山二桥已建成通车。
(六)受益对象、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效果较好。
通过社会公众对毛里湖镇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回50份,总体满意度得分为87.64%。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方面
1、政府整体收支预算偏差较大
2018年度,市毛里湖镇年初公开预算反映收入总额为6,685.18万元(含财政统发工资支出、代扣代付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56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7.1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拨款3,823.04万元,其他收入2,024.96万元,预算与实际存在如下偏差:
(1)市财政实际下达预算指标中,当年收入指标3,233.62万元,包含财政统发工资支出,但不包含代扣代付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内)1,193.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外)2,039.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存在明显偏差。
(2)镇政府机关记所属站办所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金额608.92万元,上年实际支出464.92万元,预算控制率57%。公用经费大幅低于年初预算,其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开预算大部分项目不准确,预算与实际相比偏离严重,部分项目远远大于实际需求。如其中“公务接待费”项目,上年实际支出5.7万元,本年预算5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3.25万元。此项预算的编制,一是未以上年实际支出为基础,二是未科学准确预测本年业务工作量的实际需要,具有明显的随意性。
以上情况表明,市毛里湖镇预算基础数据不可靠,预算结果不准确,不能实现通过预算控制部门整体收支的目标。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不到位
2018年度,没有按《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的要求进行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审批等工作,没有绩效管理表格、报告等资料,镇政府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具体绩效目标不明晰,不便于绩效目标考核和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
(二)财务核算监督方面
1、镇政府整体预算账务部分
(1)应收往来冲销调整无依据
未见核实依据,无具体详实的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审核报告,未经市财政等部门批准,无据调整往来,冲减收入、调增支出或冲减结转结余,金额较大:
①2018年1月10#凭证,用“应付代管资金”(各村、社区)借方余额户15户合计借方余额1,808,215.96元,抵减贷方余额户4户合计余额255,790.72元,净额1,552,424.24元,转账调减“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转账明细见下表6:
表6:应付代管资金调账分录及明细表(一)
调账科目及明细 | 借记金额 | 贷记金额 | 备注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1,552,424.24 | ||
应付代管资金/同乐堡村 | 13,144.52 | ||
应付代管资金/万家村 | 53,182.88 | ||
应付代管资金/双坪村 | 4,249.30 | ||
应付代管资金/箭楼村 | 12,716.56 | ||
应付代管资金/花桥村 | 80,906.96 | ||
应付代管资金/中南村 | 348,485.40 | ||
应付代管资金/七星村 | 274,432.80 | ||
应付代管资金/中心村 | 172,418.00 | ||
应付代管资金/大山社区 | 45,912.22 | ||
应付代管资金/荣台社区 | 94,106.10 | ||
应付代管资金/青苗社区 | 32,483.22 | ||
应付代管资金/花桥工作队 | 369,404.00 | ||
应付代管资金/箭楼工作队 | 158,774.00 | ||
应付代管资金/樟树工作队 | 114,441.00 | ||
应付代管资金/民政劳保站 | 33,559.00 | ||
应付代管资金/清泉村 | -58,980.11 | 贷方余额 | |
应付代管资金/樟树村 | -26,525.00 | 贷方余额 | |
应付代管资金/田家山村 | -88,327.00 | 贷方余额 | |
应付代管资金/灯塔社区 | -81,958.61 | 贷方余额 | |
合计 | 1,552,424.24 | 1,552,425.24 |
②2018年10月22#凭证,用“应付代管资金”(各村、社区)借方余额户13户合计借方余额 8,407,035.50 元,抵减贷方余额户2户合计余额370,688.20元,净额8,036,347.30元,转账调减“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转账明细见下表7:
表7:应付代管资金调账分录及明细表(二)
调账科目及明细 | 借记金额 | 贷记金额 | 备注 |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 8,036,347.30 | ||
应付代管资金/花桥村 | 1,502,227.00 | ||
应付代管资金/田家山村 | 564,918.30 | ||
应付代管资金/中南村 | 400,313.00 | ||
应付代管资金/七星村 | 552,900.72 | ||
应付代管资金/中心村 | 529,289.20 | ||
应付代管资金/清泉村 | -185,759.10 | 调减贷方余额 | |
应付代管资金/同乐堡村 | -184,929.10 | 调减贷方余额 | |
应付代管资金/万家村 | 114,040.30 | ||
应付代管资金/双坪村 | 187,279.00 | ||
应付代管资金/箭楼村 | 204,718.80 | ||
应付代管资金/大山社区 | 1,355,095.80 | ||
应付代管资金/青苗社区 | 1,441,574.67 | ||
应付代管资金/荣台社区 | 797,715.41 | ||
应付代管资金/灯塔社区 | 250,513.80 | ||
应付代管资金/樟树村 | 506,449.50 | ||
合 计 | 8,036,347.30 | 8,036,347.30 |
②2019年10月11#凭证,以“往来应属于支出”的名义,直接将转入“应付代管资金”(镇属各站)往来借方余额转列“财政专户管理支出”,往来户数8户、金额7,228,782.29元,转账明细见下表8:
表8:应付代管资金调账分录及明细表(三)
调账科目及明细 | 借记金额 | 贷记金额 |
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林业站 | 14,504.00 | |
财政专户管理支出/计生站 | 73,844.42 | |
财政专户管理支出/劳保站 | 6,608.77 | |
财政专户管理支出/农业站 | 1,929,770.00 | |
财政专户管理支出/城建站 | 1,693,254.01 | |
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文化站 | 30,308.50 | |
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水电站 | 3,199,206.59 | |
财政专户管理支出/安监站 | 281,286.00 | |
应付代管资金/林业站 | 14,504.00 | |
应付代管资金/计生站 | 73,844.42 | |
应付代管资金/劳保站 | 6,608.77 | |
应付代管资金/农业站 | 1,929,770.00 | |
应付代管资金/城建站 | 1,693,254.01 | |
应付代管资金/文化站 | 30,308.50 | |
应付代管资金/水电站 | 3,199,206.59 | |
应付代管资金/安监站 | 281,286.00 | |
合计 | 7,228,782.29 | 7,228,782.29 |
(2)应收应付往来对冲不合规
未见清理核对资料,无据对冲应收应付往来:
①2018年1月10#凭证,将“应付代管资金”(镇属各村、居委会)”往来借方余额户14户合计贷方余额3,822,219.55元、贷方余额户1户余额20,324.00元,转入冲减“其他应付款”贷方金额3,801,895.65元,调整明细见下表9:
表9:应付代管资金与其他应付款对冲分录及明细表(一)
调账科目及明细 | 借记金额 | 贷记金额 | 备注 | |
其他应付款 | 无明细 | 3,801,895.65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花桥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118,256.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田家山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87,265.44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中南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788,433.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澧赋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468,169.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七星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646,022.18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民兴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231,626.5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中心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129,075.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青苗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86,501.93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荣台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402,898.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大山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272,161.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龟山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88,339.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大桥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296,250.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花桥村长寿片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87,468.0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保河堤川门片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119,754.60 | ||
应付代管资金 | 调河口村应付代管资金老余额 | -20,324.00 | ||
合计 | 3,801,895.65 | 3,801,895.65 |
②2019年10月12#凭证,用“其他应付款(镇属各村、居委会)”往来贷方余额户10户合计贷方余额抵减“应付代管资金(镇属各村、居委会)”借方余额户10户的借方金额,抵减金额2,569,979.00元;用“应付代管资金(镇属各村、居委会)”往来贷方余额户2户合计贷方余额抵减“其他应付款(镇属各村、居委会)”借方余额户2户的借方金额,抵减金额476,569.50元。对冲调整明细见下表10、表11:
表10:应付代管资金与其他应付款对冲分录及明细表(二)
调账科目及明细 | 借记金额 | 贷记金额 |
应付代管资金/花桥村 | 52,216.00 | |
应付代管资金/田家山村 | 53,800.00 | |
应付代管资金/中心村 | 110,043.00 | |
应付代管资金/青苗村 | 205,940.00 | |
应付代管资金/荣台村 | 125,873.00 | |
应付代管资金/大山村 | 453,582.00 | |
应付代管资金/龟山居委会 | 25,072.00 | |
应付代管资金/大桥居委会 | 8,875.00 | |
应付代管资金/河口居委会 | 34,578.00 | |
应付代管资金/土桥重金属治理专项 | 1,5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花桥村 | 52,216.00 | |
其他应付款/田家山村 | 53,800.00 | |
其他应付款/中心村 | 110,043.00 | |
其他应付款/青苗村 | 205,940.00 | |
其他应付款/荣台村 | 125,873.00 | |
其他应付款/大山村 | 453,582.00 | |
其他应付款/山居委会 | 25,072.00 | |
其他应付款/大桥居委会 | 8,875.00 | |
其他应付款/河口居委会 | 34,578.00 | |
其他应付款/土桥重金属治理专项 | 1,500,000.00 | |
合计 | 2,569,979.00 | 2,569,979.00 |
表11:应付代管资金与其他应付款对冲分录及明细表(三)
调账科目及明细 | 借记金额 | 贷记金额 |
应付代管资金/七星村 | 356,569.50 | |
应付代管资金/土桥村 | 1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七星村 | 356,569.50 | |
其他应付款/土桥村 | 120,000.00 | |
合计 | 476,569.50 | 476,569.50 |
2、镇政府机关及所属站办所账务部分
“公务接待费”核算处理不合规
经查阅财务资料和调查询问,2018年度毛里湖镇政府机关账务“日常公用经费/会议费”的开支3.25万元,实际为在机关食堂办理的公务接待支出。账务处理方式为,随附镇政府会议开餐安排表、签到册、镇政府会议通知、点菜单等资料,未按照《津市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行。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抽查发现,毛里湖整挤占挪用资金情况较为严重,实际上形成政府负债:
1、挤占挪用村、社区及站所资金
前述2018年1月10#凭证调整账务,实际为镇政府挤占挪用村、社区及站所资金的问题,金额3,801,895.65元。
2、挪用安慈高速建设拆迁补偿资金
2018年,收到安慈高速建设拆迁补偿等资金 92,762,505.00 元,扣除收回资金17,000,000.00元后,金额为75,762,505.00 元。截至2018年底止,尚有余额 29,056,412.33 元 ,但其他国库存款余额为22,649,080.10元,比 安慈高速建设拆迁补偿等资金应有余额少6.407,332.23元,即实际已形成资金挪用。
(四)站所建设等资金支出监督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列支依据不完整。
镇政府机关行政账务中,2018年12月38#凭证,“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付毛里湖派出所改建10万元,仅凭乡镇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拨付,没有完整的工程支出申请报告、结算、验收等依据。
2、部分资金使用用途不明
镇政府机关行政账务中,2018年12月40#凭证,“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付毛里湖镇中心卫生院3万元,附2018年12月26日财政直接支付凭证1张,2018年12月24日毛里湖镇中心卫生院收据1张,资金使用用途不明确。
八、其他情况
毛里湖镇财政所提供的《关于毛里湖镇预算账有关账
务处理建议的情况说明》(2019年11月12日)反映,2014年至2017年间,因毛里湖镇财政所总会计何敏贪污挪用公款,导致业务工作混乱,预算帐账实不符,经市财政局、审计局、巡查组等相关部门审计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国库存款账面数据比国库存款实际数据少40,765.58元;
2、其他财政存款账面数据比其他财政存款实际数据多39,589.3元;
3、账务处理时,将村级及相关站所支出及往来错记到应付代管资金科目,共涉及相关单位12个,总金额254万元。
对以上问题,镇政府提出了如下处理建议:
1、将国库存款账面数据比国库存款实际数据少的部分40,765.58元补记收入;
2、将其他财政存款账面数据比其他财政存款实际数据多的部分39,589.3元,经市财政局、审计局及毛里湖镇人民政府协商后进行账务调减处理;
3、将错记到应付代管资金科目的相关业务调账到其他应付款。
截至本次评价结束时止,以上处理建议中,第3个问题已做账务处理,但处理不合规,详见本报告“七、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第1、第2两个问题,尚未处理。
九、有关建议
(一)部门预算管理方面
1、应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和收支、结转结余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事业运行、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准确把握预算基础数据,科学合理、全面完整编制和申报预算,减少或避免漏项、预算数据与实施收支严重偏离等情况的出现,尽力做到预算精准,可行可控,促进各类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全面实现。
2、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编制、申报下一年度预算时,结合本镇总体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具体规划,一并编制、上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申报资料。
(二)财务核算监督方面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会计法》以及《津市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该规定的要求,履行审核、监督职责,确保各项经济业务真实、合法,切实避免“公务接待费”管理控制不规范、站所等下属单位支出控制不严格、支出凭据手续不合规等问题的发生。
十、评价结果运用
1、对于应收应付往来资金调整、冲销不合规等问题,市财政部门应责成毛里湖镇政府专门进行清理核对,弄清经济事项具体情况,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详实、具体的处理方案,按照“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进行集体研究,并形成规范书面材料上报财政等部门审核批准后处理。
2、对尚未处理的国库存款账面数据比国库存款实际数据少40,765.58元、其他财政存款账面数据比其他财政存款实际数据多39,589.3元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应责成毛里湖镇政府查清形成的真实情况和原因,形成专门材料,并报财政等部门审核批准后处理。
3、责成镇财政所弄清镇卫生院3万元资金的真实使用情况,对该项资金以及镇派出所改建支出10万元的支出依据等手续,限期整改。
4、责成镇财政所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收支结果。
5、市乡财事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挤占、挪用的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
1、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行政运行整体支出明细表
2、2018年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运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整体支出指标体系评分表
4、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调查问卷
5、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调查问卷(汇总结果)
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国孝
中国.湖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孟 弢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行政运行整体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项目名称 | 经济科目 | 决算支出 | 项目名称 | 经济科目 | 决算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2,546,617.40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
津贴补贴 | 598,504.50 | 津贴补贴 | |||
奖金 | 27,500.00 | 奖金 | |||
社会保障缴费 | 719,537.55 | 社会保障缴费 | |||
伙食费 | 502,974.00 | 伙食费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99,750.0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小计 | 4,594,883.45 | 小计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退职(役)费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退职(役)费 | ||
退休费 | 25,639.00 | 退休费 | |||
生活补助 | 396,186.05 | 生活补助 | |||
救济费 | 38,100.00 | 救济费 | |||
奖励金 | 6,950.00 | 奖励金 | |||
生产补贴 | 生产补贴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13,989.0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小计 | 1,080,864.05 | 小计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953,937.6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
印刷费 | 333,259.80 | 印刷费 | |||
水电费 | 170,459.02 | 水电费 | |||
邮电费 | 33,790.60 | 邮电费 | |||
修缮费 | 370,005.40 | 修缮费 | |||
差旅费 | 17,413.50 | 差旅费 | |||
会议费 | 14,515.00 | 会议费 | |||
培训费 | 48,800.00 | 培训费 | |||
专用材料费 | 专用材料费 | 183,284.00 | |||
宣传费 | 宣传费 | ||||
资料费 | 38,768.00 | 资料费 | |||
公务接待费 | 32,471.00 | 公务接待费 | |||
劳务费 | 135,605.00 | 劳务费 | |||
工会经费 | 141,000.00 | 工会经费 | |||
福利费 | 5,400.00 | 福利费 | |||
其他交通费用 | 62,713.00 | ||||
公务用车运营维护费 | 53,271.89 | 公务用车运营维护费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5,976.1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73,352.00 | ||
小计 | 2,617,385.93 | 小计 | 456,636.00 | ||
其他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18,338,763.76 |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小计 | 小计 | 18,338,763.76 | |||
基本支出合计 | 8,293,133.43 | 项目支出合计 | 18,338,763.76 | ||
支出总计 | 27,088,533.19 |
附件2:2018年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行政运行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单位:万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8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73 | 56 | 76.7%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7年决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2018年决算数 |
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 12.35 | 15 | 8.20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6.65 | 5 | 5.00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 6.65 | 5 | 5.00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费 | 5.70 | 10 | 3.20 |
项目支出情况: | |||
1、业务工作专项 | 266.66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公用经费情况: | |||
1、办公费 | 19.00 | 50 | 95.39 |
2、印刷费 | 10.45 | 25 | 33.32 |
3、水电费 | 18.05 | 27 | 17.05 |
4、邮电费 | 1.90 | 20 | 3.38 |
5、维修费 | 207.68 | 60 | 37.00 |
6、差旅费 | 13.30 | 16 | 1.74 |
7、会议费 | 4.05 | 24 | 1.45 |
8、培训费 | 4.75 | 10 | 4.88 |
9、专业材料费 | 35.00 | ||
10、资料费 | 3.88 | ||
11、公务接待费 | 5.70 | 50 | 3.25 |
12、劳务费 | 22.32 | 61 | 13.56 |
13、工会经费 | 5.00 | 14.22 | 14.10 |
14、福利费 | 7.00 | 5.27 | 0.54 |
15、公务用车运营维护费 | 6.65 | 13 | 5.33 |
16、其他交通费 | 6.27 | ||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4.07 | 233.43 | 20.60 |
公用经费合计 | 464.92 | 608.92 | 261.74 |
资本性支出 | |||
政府采购金额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2018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 |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附件3: 2018年度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扣分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5 | 预算配置 | 15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6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6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6.7% | 6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9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9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1.02% | 9 | ||||
过程 | 55 | 预算执行 | 12 | 预算完成率 | 6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预算完成率59.34%,但预算偏差较大,控制率结果不具参考价值,酌情扣2分。 | 4 |
预算控制率 | 6 | 预算控制率=0,计6分;0-10%(含),计5分;10-20%(含),计4分;20-30%(含),计3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年初预算偏差较大,控制率结果不具参考价值,酌情扣2分, | 4 | ||||
预算管理 | 43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10%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8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①往来处理不合规;②对站所改造仅凭非税收入缴款书进行拨付,无工程结算等资料;③专项资金使用控制不严格。④挤占挪用资金。扣4分 | 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预算与实际偏离严重扣2分 | 3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书)×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①重点工作办结率等于100%的,得满分;②重点工作办结率小于85%的,得0分;③重点工作办结率在85%-10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 8 | |
履职效益 | 8 | 经济效益 | 4 | 对照年初预定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出现一例未完成事项,扣1分。 | 根据年度工作规划和本次评价结果进行考核。 | 4 | |||
社会效益 | 4 | 考核部门工作对社会的影响。出现不利影响,每一例扣1分。 | 根据政府考核结果、本市优化环境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 4 | |||||
14 | 机关工作整体满意度 | 7 | 政府对于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得7分,良好得5分,合格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 | 7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7 | 90%(含)以上计7分;80%(含)-90%,计5分;70%(含)-80%,计3分;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社会公众调查满意度为87.64% | 4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86 |
绩效评价等级说明:优(100—90分),良(89—80分),中(79—70分),差(70分以下)。
附表4:2018年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社会调查问卷 |
您好:我们是津市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调查员,为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了解社会公众对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的满意度,我们设计了调查问卷,请您选择合适的答案填写。您所填写的问卷将是匿名的,对于您的问卷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您所提供的意见仅作为统计分析之用,谢谢! |
调查对象:各乡镇街道干部□ 各村村民□ 城市市民□ |
调查份数:50份 |
具体调查内容: |
1、您是否了解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的职能职责?(4分) |
了解□ 基本了解□ 了解不多□ 不了解□ |
2、您对该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形象、服务态度及廉洁公正方面是否满意?(4分)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不满意□ |
3、您对该单位办事效率是否满意?(4分)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不满意□ |
4、您对该单位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满意?(4分)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不满意□ |
5、您对该单位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扶贫强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是否满意?(4分)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不满意□ |
6、您认为该单位实施的“安慈高速建设项目征拆工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4分) |
已实现□ 基本实现□ 不清楚□ 未实现□ |
7、您对该单位进行毛里湖镇敬老院建设项目投资是否满意?(4分)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不满意□ |
8、您对该单位实施的禁养退养对环境是否有改变?(4分) |
更好□ 没变化□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更差□ |
9、您对该单位在维护政务诚信、兑现各项优质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办事所需全部资料、时限和程序上是否满意?(4分)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不满意□ |
10、您认为该单位实施脱贫攻坚的精准度是否满意?(4分)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不满意□ |
11、您对该单位工作现状的总体评价是?(60分)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不满意□ |
如果您对单位工作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汇总): |
附表5、2018年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调查汇总表 | |||||
调查对象:①各乡镇街道干部 □ 19 | |||||
③各村村民 □ 18 | |||||
④城市市民 □ 13 | |||||
具体调查内容:请在您认同的选项方框内打“√” | 分值100 | 得分系数:1 | 得分系数:0.8 | 得分系数:0.3 | 得分系数:0 |
1、您是否了解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的职能职责? | 4分 | 了解 □30 | 基本了解□19 | 了解不多 □ | 不了解 □1 |
2、您对该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形象、服务态度及廉洁公正方面是否满意? | 4分 | 满意 □25 | 基本满意□25 |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 | 不满意 □ |
3、您对该单位办事效率是否满意? | 4分 | 满意 □26 | 基本满意□24 |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 | 不满意 □ |
4、您对该单位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满意? | 4分 | 满意 □23 | 基本满意□25 |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 | 不满意 □2 |
5、您对该单位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扶贫强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是否满意? | 4分 | 满意 □29 | 基本满意□19 |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1 | 不满意 □1 |
6、您认为该单位实施的“安慈高速建设项目征拆工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 4分 | 已实现□21 | 基本实现□21 | 不清楚 □ | 未实现 □8 |
7、您对该单位进行毛里湖镇敬老院建设项目投资是否满意? | 4分 | 满意 □34 | 基本满意□14 |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 | 不满意 □2 |
8、您对该单位实施的禁养退养对环境是否有改变? | 4分 | 更好 □37 | 没变化 □11 |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2 | 更差 □ |
9、您对该单位在维护政务诚信、兑现各项优质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办事所需全部资料、时限和程序上是否满意? | 4分 | 满意 □30 | 基本满意□20 |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 | 不满意 □ |
10、您认为该单位实施脱贫攻坚的精准度是否满意? | 4分 | 满意 □32 | 基本满意□18 | 不清楚或者不了解 □ | 不满意 □ |
11、您对该单位工作现状的总体评价? | 60分 | 满意 □36 | 基本满意□13 | 不太满意 □ | 不满意 □1 |
如果您对单位工作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汇总):无 |
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计算表 | ||||||||||
记分问题序号 | 分值 | 第一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及得分 | 第二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及得分 | 第三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及得分 | 第四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及得分 | 问卷合计 |
1 | 0.8 | 0.3 | 0 | |||||||
1 | 4 | 30 | 120 | 19 | 60.8 | 1 | 0 | 50 | ||
2 | 4 | 25 | 100 | 25 | 80 | 0 | ||||
3 | 4 | 26 | 104 | 24 | 76.8 | 0 | ||||
4 | 4 | 23 | 92 | 25 | 80 | 2 | 0 | |||
5 | 4 | 29 | 116 | 19 | 60.8 | 1 | 1.2 | 1 | 0 | |
6 | 4 | 21 | 84 | 21 | 67.2 | 8 | 0 | |||
7 | 4 | 34 | 136 | 14 | 44.8 | 2 | 0 | |||
8 | 4 | 37 | 148 | 11 | 35.2 | 2 | 2.4 | 0 | ||
9 | 4 | 30 | 120 | 20 | 64 | 0 | ||||
10 | 4 | 32 | 128 | 18 | 57.6 | 0 | ||||
11 | 60 | 36 | 2160 | 13 | 624 | 1 | 0 | |||
计分合计 | 100 | 323 | 3188 | 209 | 1190.4 | 3 | 3.6 | 15 | 0 | 4382.00 |
综合得分 | 8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