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33号)、津市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津财函[2018]5号)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对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市人社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行政许可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军官专业安置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就业与劳动保护股、社会保险股、财务基金监督股、绩效评估办公室。市人社局实有人数165人,在职人员共有106人,其中:①机关行政编制14名,包括:正科级10名;副科级2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②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62名,包括:正科级4人,副科级7人,其他人员51人;③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人员30人,包括: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9人,其他人员11人;④退休人员及其他人员5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6/137×100%=77.37%。
单位资产状况:市人社局报表反映,2017年末,单位固定资产405.61万元,包括:房屋及建筑物192.58万元,通用设备111.63万元,其他办公设施等101.40万元。2017年度新增人力资源交易中心价值为186.42万元,位于市一中校区内,办公楼产权不属于人社局。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常德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标准,统筹实施五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德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民工有关工作,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12.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绩效评估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
(一)绩效总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常德市、津市市党代会精神为指针,按照津市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兴城,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落实市委民本情怀,成像一体民生工作理念,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2017年度具体绩效目标
2017年,市人社局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如下:
1.抓紧目标任务,确保就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新增城镇就业57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900人,城乡困难对象就业援助800人;新增创业主体1500户;带动城乡就业32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200人。
2.抓好孵化基地建设,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成孵化基地企业入驻20家。
3.抓好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水平。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30人。
4.搭建服务平台活动,不断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5.强化基金征缴:社保基金征缴入库任务金额数为
33400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800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600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5000万元;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300万元;
(5)工伤保险600万元;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00万元;
(7)失业保险300万元;
(8)生育保险200万元。
6.对上争资:5000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36000万元,就业再就业22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80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9000万元。
7.招商引资促经济,完成“年产1500万斤米粉及米面
项目”招商引资项目。
8.部门形象与满意度: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整体满意度不低于95%。
三、部门财务情况
(一)2017年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经审核调整认定,市人社局2017年度财务核算资料反映的整体收支情况为:
1.年初结转、结余资金325.47万元:
(1)财政补助结余515.81万元;
(2)财政补助结转-190.34万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1784.54万元。
3.2017年度,市人社局共支出1976.26万,其中:
(1)基本支出1324.4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4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18万元;招商引资118.90万元;
(2)项目支出48.44万元:固定资产购置支出48.44万元;
(3)拨出经费603.34万元:养老保险处经费169.92万元;就业处经费86.38万元;医保中心经费55.8万元;机关事业保险处经费87.65万元;工伤保险处经费33.9万元;股、队经费65.4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经费104.28万元。
4.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08.04万元:
(1)财政补助结余518.55万元;
(2)财政补助结转-410.5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见附表1:《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明细表》。
(二)2017年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1.预算收入与财务核算收入对比情况
表1: 2017年收入预算与财务决算收入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预算 | 批复预算金额 | 收入财务决算金额 | 执行差异(决算-可用指标) | ||||
上年结转指标 | 本年指标 | 可用预算指标合计 | 上年结转 | 本年收入 | 合计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735.87 | 435.22 | 1462.68 | 1897.89 | 1583.46 | 1583.46 | -314.43 | |
1、经费拨款(补助) | 1163.42 | 434.58 | 728.84 | 1163.42 | 1163.42 | 1163.42 | 0.00 | |
2、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 | 12.45 | 0.64 | 98.95 | 99.58 | 51.86 | 51.86 | -47.72 | |
3、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 (补助) | 560 | 634.89 | 634.89 | 368.18 | 368.18 | -266.7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补助) | 0.00 | 0.00 | ||||||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 | 0.00 | 0.00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65.66 | 106.89 | 172.55 | 172.55 | 172.55 | 0.00 | ||
合 计 | 1735.87 | 500.88 | 1569.57 | 2070.44 | 0.00 | 1756.01 | 1756.01 | -314.43 |
2017年度市人社局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收入总额为1735.87万元,本年调整追加334.57万元,全年财政预算安排预算指标总额2070.44万元。市人社局账面核算反映财政补助收入总额为1756.01万元,无其他收入来源,实际执行差额314.43万元。
2.预算支出与财务核算支出对比情况
表2: 2017年收支预算与财务核算支出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上年结转(账面结果) | 预算金额 | 可用指标金额 | 财务决算金额 | 执行差异(可用-决算) | |
年初预算 | 年内最终下达指标 | |||||
基本支出 | -91.57 | 1489.08 | 1823.65 | 1823.65 | 1820.13 | 3.53 |
项目支出 | -98.77 | 246.79 | 246.79 | 246.79 | 156.05 | 90.74 |
合 计 | -190.34 | 1735.87 | 2070.44 | 2070.44 | 1976.18 | 94.27 |
(1)2017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支出总额1735.87万元,年度最终下达支出预算指标2070.44万元;
(2)财务决算反映支出总额为1976.18万元,超年初年初预算240.31万元。比当年下达支出指标少9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指标少支出3.35万元,项目支出比预算指标少支出90.74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预算执行率=1976.18/2070.44*100%=95.44%。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金额169.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金额71.5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2.23%。
2017年度,共支出“三公经费”总额10.61万元,较2016年减少70.97%,2017年年初预算71.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4.84%,较年初预算减少85.16%。可见,市人社局“三公经费”完全控制到位。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3: 2017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表 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实际 | 对比上年 | ||
上年实际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 106,092.40 | 365,474.51 | -259,382.11 | -70.97%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2,213.40 | 232,498.51 | -160,285.11 | -68.94% |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2,213.40 | 232,498.51 | -160,285.11 | -68.94% |
3、公务接待费 | 33,879.00 | 132,976.00 | -99,097.00 | -74.52% |
说 明 | 1、2017年,账面体现公务接待费35,479.00元,其中包含不应列入公务接待费支出额老干活动开餐费1600元。 2、三公经费年初预算71.5万元构成:①公务接待费:基本支出预算3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合计50.5万元;②公务用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基本支出预算21万元。 |
(四)2017年度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人社局公用经费决算支出301.27万元,人均2.84(301.27万元/106人)元;2017年,公用经费决算支出228.5万元,人均2.16万元(228.5万元/106人),总额比上年减少72.77万元,人均减少0.69万元。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262.77万元,人均2.47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支出总额34.27万元,人均减少0.31万元,详情见下表:
表4: 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支出经济分类项目 | 上年实际 | 实际金额 | 预算金额 | 执行差异(实际-预算) | 控制率 |
公务费 | 2,126,760.36 | 1,717,981.43 | 1,545,400.00 | 172,581.43 | 111.17% |
公务招待费 | 132,976.00 | 33,879.00 | 505,000.00 | -471,121.00 | 6.71% |
其他费用 | 752,966.00 | 533,151.12 | 577,300.00 | -44,148.88 | 92.35% |
合 计 | 3,012,702.00 | 2,285,011.55 | 2,627,700.00 | -342,688.45 | 86.96% |
说 明 | ①公务招待费预算金额包括:基本支出预算3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 ②公务费及其他公用经费预算只包含基本支出预算指标; ③本表各类费用实际支出结构与①和②口径相同。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228.5/262.77×100%=86.96%。
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一是年初水、电费、邮电费以及物业管理费未做年初预算,实际支出39.27万元;二是办公费和日常维(护)修经费和工会经费项目超预算较多支,超支金额合计40.35万元;三是其他项目均未超出预算,其中,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节约额度较大。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5: 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与实际对比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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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办公费 | 日常印刷费 | 水费 | 电费 | 邮电费 | 物业管理费 | 差旅费 | 日常维修(护)费 | 租赁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公务接待费 | 劳务费 | 其他交通费用 | 工会经费 | 福利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合计 |
预算金额 | 20 | 21 | 16.2 | 11.77 | 3 | 10 | 12 | 50.5 | 13 | 4.5 | 9.81 | 12.26 | 21 | 57.73 | 262.77 | ||||
实际支出 | 36.26 | 22.49 | 3.38 | 18.59 | 5.19 | 12.11 | 9.78 | 18.68 | 3.2 | 1.1 | 3.39 | 6.4 | 1.88 | 25.5 | 7.22 | 53.33 | 228.5 | ||
差异 | 16.26 | 1.49 | 3.38 | 18.59 | 5.19 | 12.11 | -6.42 | 6.91 | -3 | -6.8 | -10.9 | -47.11 | -6.6 | -2.62 | 15.69 | -12.26 | -13.78 | -4.4 | -34.27 |
四、部门绩效报告情况
对于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本评价组未收到市人社局的自评报告。
五、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市人社局的整体支出金额,包含市人社局对下属二级机构的拨出经费,但本次评价未对拨出经费在各二级机构的使用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根据绩效评价要求,我所在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专人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评价。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核实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查阅会计凭证、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相关资料后,对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相关要求,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形成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六、2017年度部门主要目标完成及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抓紧目标任务,确保就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4821人,占市下达目标任务4800人的100.4%;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813人,占市下达目标任务2600人的108.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01人,占市下达目标任务900人的100.1%;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新增创业主体1505人,带动城乡就业3211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12人,贫困人口转移就业188人;全年发放206笔创业贷款,发放金额2153万元,直接扶持创业217人,带动吸纳就业1024人;2017年回收到期贷款228笔1756万元,回收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促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实现了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
2.抓好孵化基地建设,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入园大学生、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企业20多家,创客近100余人,带动就业1000余人。已孵化出津市地方特色互联网品牌如“再七碗粉”、“酥公子”、“一颗糖三农教育”、“津味陈记”等,其中重点特色是将我市牛肉米粉、藠果、桃酥等小吃在互联网上推介。2017年,就业处与电商产业园合作,先后开办电子商务实操培训班8期,受训人数400多人次;开展“互联网思维”专题巡回演讲4场。完成绩效目标。
新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完成后,原有的电商产业园也即将迁入,成为就业孵化苗圃,让津市返乡人员创业和就业创造了较好的基础条件。
3.搭建服务平台活动,不断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2017年,打造职介信息掌上服务圈。每周通过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并采取在街道、社区安装LED显示屏,设置户外信息发布栏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为主的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开展面对面招聘服务。如2017年元月的春风行动,87家企业提供岗位1158个,求职人数2820人,达成就业意向765人。5月的精准扶贫现场招聘会,共有32家企业提供1090个岗位, 385名求职人员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除大型招聘活动外,2017年共举办“大蓬车”招聘会下乡入村、进社区8次,30多家企业提供岗位3500余个,共有745人达成就业意向,将就业岗位送到求职人员“家门口”。完成绩效目标。
服务平台的搭建,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组织招聘会 12场,达成就业意向 2652人,有效的解决了本市企业用工难的问题,方便了各类人员就近就业,降低了从业人员的就业成本。
4.强化基金征缴。
2017年共征缴入库各项社会保险费35800.53万元,其中: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6518万元(目标18000万元)完成率91.8%;
(2)机关社保6899万元,完成率为123.2%;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0.03万元,完成率为105%;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384万元,完成率为102.5%;
(5)职工医保6987.26万元,完成率为139.7%;
(6)生育保险282.59万元,完成率为141.3%;
(7)工伤保险915万元,完成率152.5%;
(8)失业保险394.65万元,完成率为131.6%;
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5.争资成效明显。
2017年共对上争资56022.86万元,其中:
(1)企业养老保险41259万元,完成率为114.6%;
(2)就业再就业2406万元,完成率为109.4%;
(3)城乡居民医保9422.26万元,完成率为104.7%;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772.6万元,完成率为99.0%;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6.招商引资促经济。
全年完成了“1500万斤米粉及米面项目”招商引资绩效目标。该项目对地方经济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打造了米粉之乡城市名片,丰富了津市乡土文化旅游产业内涵。
7.部门形象与满意度。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单位、社会公众问卷调查整体满意度95%,低于96%的满意度目标1个百分点。
七、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2017年津市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2017年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评价结果为“优”。
评分情况详见附件3:《2017年津市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欠精准。
1.部分支出项目漏编预算。单位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支出属于刚性支出类型,全年实际发生39.27万元,但在年初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项目中,没有相应的支出内容,预算编制漏项。
2.部分支出项目预算偏离政策规定。按现行政策规定职工福利费支出、公务接待费等已严格规范,支出项目极少,预算也应严格控制。但年初申报职工福利费预算金额达12.26万元,实际支出为0,预算编制脱离现行政策实际;公务接待费申报预算50.5万元,实际支出为3.3万元,偏差较大,“三公经费”控制效果过度夸大。
3.部门支出结构预算编制偏差较大。经此次评价调整确认,2017年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指标为207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23.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6.79万元。实际执行结果为,整体支出金额197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金额1927.82万元,超预算指标103.97万元;项目支出合计金额48.44万元,比预算减少198.35万元。
(二)年度财务报告结果不准确
2017年度,市人社局《资产负债表》“财政补助结转”年初金额-1,903,416.91元,年末金额-4,105,053.91元,即当年“财政补助结转”金额为-2,201,637.00 元。《收入支出表》反映当年“财政补助收入”总额17,845,385.58 元,“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17,845,385.58元,当年“财政补助结转”金额为-1,917,191.00元。即2017年度,市人社局《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反映的当年“财政补助结转”金额不一致,金额差异284,446.00元。产生原因:
1.2017年11月4#凭证,退休费财政统发扣减指标285,246.00元, 做冲减财政补助收入账务处理时计入“财政补助收入”借方,未用红字计入该科目贷方。
2.2017年12月3#凭证,就业处孟晓棣还借款800.00元,做冲减“拨出经费”处理时计入“拨出经费”贷方,未用红字计入该科目借方处理。
以上处理方式,导致核算系统自动生成的《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虚增285,246.00元,“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虚增800.00元。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1.财政补助收入处理不规范
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一是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应该财政直接支付市支付通知单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二是授权支付业务,应在收到申请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但市人社局对于“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根据财政下达指标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发生支出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账务处理不规范。
2.支出归集科目不准确
2017年6月18#凭证,“五一”老干部春游等“老干部活动费用”列入“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600.00元,造成“公务接待费”虚增。老干部活动费用属于退休人员支出,应计入“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科目。
3.费用报销不合规。
(1)部分差旅费报销票据不合规
2017年4月3#凭证,“差旅费”中列支“办理司法干警录用手续”242.00元,报账车票日期2017/1/15,填报出差日2017/3/17,报账车票日期与填报出差日期不相符;列支“章慧江任职定改、登记”242.00元,报账车票日期2017/3/21,填报出差日期2017/3/27,报账车票日期不符与填报出差日期不相符。
(2)部分业务支出凭据不齐全
①2017年4月3#凭证,“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办公费”列支“资料费”870.00元,附件为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相关发票,无资料清单,真实性不可靠。
②2017年11月37#凭证,充油卡列入“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元,附件为财政授权支付凭证、“IC卡充值”发票,无公务用车行驶里程记录表与加油登记表。
(四)制度执行不到位
2017年度,市人社局在公务出差管理方面,存在对于《津市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津财函[2014]65号)执行不够严格、少数差旅费报销未见出差审批手续的问题。2017年4月3#凭证,列支“参加2017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会议”差旅费380.00元,“市局开会”差旅费1,100.00元, “市局、省厅汇报”差旅费1,260.00元,合计金额2,740.00元,均未见公务出差审批单。
九、有关建议
1.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科学设置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特别是不同性质支出绩效目标需求,科学编制本年度预算,避免支出预算漏项、偏差较大等情况的发生,并尽量减少年度内调整幅度,保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2.规范财务核算工作。
(1)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财政补助收入”核算,除经财政部门特批开设的专用银行账户收支业务外,一般不使用“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2)根据财务核算软件的特点,正确做好收支调整事项的账务处理业务,避免部门报表反映的收支结果出错。对于2017年的《收入支出表》,应作出更正处理。
3.严格费用支出审核。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等规定,严格费用支出凭据的审核和管控,坚决杜绝差旅费、资料费等支出凭据不齐全、不合规等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4.规范公务出差管控。
对于市人社局存在的公务出差未建立事前内部审批程序等问题,建议市人社局搞好自清自查,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处理此类经济事项的责任、权限及流程,确保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到位。
十、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本次评价的结果,我们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部门财政资金预算编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审批程序,尽力保证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精准性和预算控制的有效性。
附表1: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明细表;
附表2: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3: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4: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社会调查问卷(汇总及记分)。
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国孝
中国.湖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孟 弢
2018年11月20日
附表1: 津市市人社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明细表(单位:元)
基本支出 | 备注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经济科目 | 决算支出 | 项目名称 | 经济科目 | 决算支出 |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1,791,870.00 | 工资福利支出 | 基本工资 | |||
津贴补贴 | 844,998.00 | 津贴补贴 | |||||
奖金 | 奖金 | ||||||
社会保障缴费 | 社会保障缴费 | ||||||
伙食费 | 788,533.00 | 伙食费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8,222.24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小计 | 6,443,623.24 | 小计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退职(役)费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退职(役)费 | ||||
退休费 | 1,486,141.00 | 退休费 | |||||
生活补助 | 589,938.90 | 生活补助 | |||||
救济费 | 8,909.60 | 救济费 | |||||
医疗费 | 96,089.67 | 医疗费 | |||||
助学金 | 6,760.00 | 助学金 | |||||
抚恤金 | 382,250.00 | 抚恤金 | |||||
奖励金 | 53,780.00 | 奖励金 | |||||
生产补贴 | 生产补贴 | ||||||
住房公积金 | 18,480.32 | 住房公积金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3,008.0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小计 | 2,735,357.49 | 小计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362,633.6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费 | |||
印刷费 | 224,894.00 | 印刷费 | |||||
资料费 | 资料费 | ||||||
物业管理费 | 121,074.06 | 宣传费 | |||||
水电费 | 219,621.07 | 水电费 | |||||
邮电费 | 51,928.00 | 邮电费 | |||||
维修费 | 186,786.30 | 维修费 | |||||
差旅费 | 97,787.00 | 差旅费 | |||||
会议费 | 32,032.00 | 会议费 | |||||
培训费 | 11,000.00 | 培训费 | |||||
公务接待费 | 35,479.00 | 公务接待费 | |||||
劳务费 | 64,244.00 | 劳务费 | |||||
工会经费 | 255,000.00 | 工会经费 | |||||
福利费 | 福利费 | ||||||
公务用车维护 | 72,213.40 | 公务用车维护 | |||||
其他交通费用 | 18,768.00 | 其他交通费用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31,551.1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4,373.00 |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专项支出 | |||
出国费 | |||||||
小计 | 2,285,011.55 | 小计 | 484,373.00 | ||||
其他支出 | 704,661.00 | 招商引资 | 其他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076,140.00 | 办公设施购置等 | |
拨出经费 | 6,032,610.30 | 拨出经费 | |||||
基本支出合计 | 18,201,263.58 | 项目支出合计 | 1,560,513.00 | ||||
支出总计 | 19,761,776.58 |
附表2:2017年津市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单位: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7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37 | 106 | 77.37%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6年决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2017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 365,474.51 | 715,000.00 | 106,092.40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232,498.51 | 210,000.00 | 72,213.40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 232,498.51 | 210,000.00 | 72,213.40 |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费 | 132,976.00 | 505,000.00 | 33,879.00 | ||
项目支出情况: | 2,467,900.00 | 1,560,513.00 | |||
1、业务工作专项 | 570,000.00 | 484,373.00 | |||
2、运行维护专项 | 1,897,900.00 | 1,076,140.00 | |||
公用经费情况: | 3,012,702.36 | 2,627,700.00 | 2,285,011.55 | ||
办公费 | 317,934.05 | 200,000.00 | 362,633.60 | ||
印刷费 | 273,373.00 | 210,000.00 | 224,894.00 | ||
水费 | 1,353.00 | 33,771.00 | |||
电费 | 179,100.96 | 185,850.07 | |||
邮电费 | 48,021.00 | 51,928.00 | |||
物业管理费 | 83,344.70 | 121,074.06 | |||
差旅费 | 172,665.00 | 162,000.00 | 97,787.00 | ||
维修(护)费 | 147,148.00 | 117,700.00 | 186,786.30 | ||
租赁费 | 25,177.70 | 30,000.00 | |||
会议费 | 59,015.00 | 100,000.00 | 32,032.00 | ||
培训费 | 149,674.50 | 120,000.00 | 11,000.00 | ||
公务接待费 | 132,976.00 | 505,000.00 | 35,479.00 | ||
劳务费 | 123,836.00 | 130,000.00 | 64,244.00 | ||
工会经费 | 231,000.00 | 98,100.00 | 255,000.0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32,498.51 | 210,000.00 | 72,213.40 | ||
其他交通费用 | 82,516.00 | 45,000.00 | 18,768.00 | ||
福利费 | 122,600.00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102.94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752,966.00 | 577,300.00 | 531,551.12 | ||
资本性支出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2017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 |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津市市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 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附表3:2017年度津市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扣分说明 | 扣分 | 得分 |
投入 | 部门目标设置情况 | 4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总体规划1分;符合部门职责和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否符合部门职责;是否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 | 2 |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2 | 全部设定2分,少一项扣0.5分。 | 是否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量化;是否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对应;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2 | |||||
部门预算配置 | 15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6/137*100%=77.37% | 5 | ||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2.23%,不扣分。 | 5 | ||||
重点支持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80%(含)-90%,得4分;70%(含)-80%,得3分;60%(含)-70%,得2分;<60%,得0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5 | |||||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 |||||||||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15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预算完成率95.44%。扣1分. | 1 | 4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预算控制率为19.27%,扣2分。 | 2 | 3 | |||
支付进度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80%(含)-90%,得4分;70%(含)-80%,得3分;60%(含)-70%,得2分;<60%,得0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无建设计划,实际未建设。 | 5 | ||||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 |||||||||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预算管理 | 43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为86.96%. | 7 | ||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4.84%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7 | 100%计满分,每超过10%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未见超政府采购预算问题。 | 7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7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未见本单位无厉行节约相关制度。酌情扣1分。 | 1 | 6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①部分差旅费报销凭据不合规;②资料费等支出真实性证据不充分。扣2分。 | 2 | 8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职责履行 | 5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书)×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①重点工作办结率等于100%的,得满分;②重点工作办结率小于85%的,得0分;③重点工作办结率在85%-10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 没有发现重点工作未办结情况。 | 5 | |
履职效益 | 8 | 经济效益 | 4 | 对照年初预定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出现一例未完成事项,扣1分。 | 根据年度工作规划和本次评价结果进行考核。 | 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 4 | ||
社会效益 | 4 | 考核部门工作对社会的影响。出现不利影响,每一例扣1分。 | 根据政府考核结果、本市优化环境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 未发现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政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 4 | ||||
10 | 机关工作整体满意度 | 5 | 政府对于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得6分,良好得5分,合格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 | 政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问卷调查总体满意度95.3%。 | 5 | ||||
合计 | 100 | 100 | 6 | 94 | |||||
绩效评价等级说明:优(100—90分),良(89—80分),中(79—70分),差(70分以下)。 |
附件4: 2017年津市市人社局整体支出绩效满意度社会调查问卷(汇总及记分)
调查份数:40份 | ||||||||||||||||
具体调查内容: | 分值(总分值100) | 第一档结果 | 第二档结果 | 第三档结果 | 第四档结果 | |||||||||||
1、您是否了解市人社局的职能和职责?(不计分)了解□ 不了解□ | 得分系数:1 | 答卷份数 | 得分系数:0.8 | 答卷份数 | 得分系数:0.5 | 答卷份数 | 得分系数:0 | 答卷份数 | ||||||||
2、您对市人社局在履行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面的工作满意吗?(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满意 | |||||||||||
3、您对市人社局在实施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满意吗?(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满意 | |||||||||||
4、您认为市人社局在遵守“八项规定”方面做得如何?(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满意 | |||||||||||
5、您对职工医保方面满意吗?(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满意 | |||||||||||
6、您对市人社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的如何评价?(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较差 | 非常差 | |||||||||||
7、您对市人社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评价是?(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
8、您对市人社局在开展技能培训和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满意吗?(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满意 | |||||||||||
9、您在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方面有熟悉的具体政策项目吗?(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满意 | |||||||||||
10、您对市人社局领导干部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是否满意?(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满意 | |||||||||||
11、您认为市人社局在党务公开方面做得怎么样?(5分) | 5 | 满意 | 一般 | 较差 | 非常差 | |||||||||||
12、您对市人社局工作的总体评价如何? (50分) | 50 | 满意 | 一般 | 不了解 | 不满意 | |||||||||||
13、你觉得市人社局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请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请在此处说明(不计分): |
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计算表 | ||||||||||
记分问题序号 | 分值 | 第一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及得分 | 第二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及得分 | 第三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及得分 | 第四档问卷数 | 记分系数及得分 | 问卷合计 |
1 | 0.7 | 0.5 | 0 | |||||||
1 | 不计分 | 32 | 8 | 0 | 40 | |||||
2 | 5 | 35 | 175 | 3 | 10.5 | 2 | 5 | 0 | ||
3 | 5 | 37 | 185 | 2 | 7 | 0 | 1 | 0 | ||
4 | 5 | 33 | 165 | 7 | 24.5 | 0 | 0 | |||
5 | 5 | 35 | 175 | 4 | 14 | 1 | 2.5 | 0 | ||
6 | 5 | 29 | 145 | 8 | 28 | 2 | 5 | 1 | 0 | |
7 | 5 | 31 | 155 | 5 | 17.5 | 3 | 7.5 | 1 | 0 | |
8 | 5 | 34 | 170 | 5 | 17.5 | 1 | 2.5 | 0 | ||
9 | 5 | 33 | 165 | 2 | 7 | 3 | 7.5 | 2 | 0 | |
10 | 5 | 29 | 145 | 9 | 31.5 | 2 | 5 | 0 | ||
11 | 5 | 31 | 155 | 7 | 24.5 | 1 | 2.5 | 1 | 0 | |
12 | 50 | 37 | 1850 | 2 | 70 | 1 | 25 | 0 | ||
计分合计 | 100 | 3485 | 252 | 62.5 | 0 | 3799.5 | ||||
综合平均得分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