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17〕14号
关于对药物制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湖南科益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药物制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备案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政策。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药物制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77.5亩,建筑总面积71600平方米,建成年产1700万支(片)雌激素及孕激素类固体制剂、年产80000万片(粒)皮质激素固体制剂、年产120000万片(粒)普药类固体制剂、年产210000万片中(成)药制剂、年产1500万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冻干粉针剂、年产10200万支软(乳)膏各一条,年产6000万支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两条,新建仓库一栋,购置生产设备216台(套)并配套公用设施。
4、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资金来源为融资及企业自筹。
5、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请你公司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规划、国土、环评、能评、电力、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7、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联系人:汪建国 13907369300)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