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17〕33号
关于对毛里湖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呈报津市市毛里湖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津市市毛里湖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津市市毛里湖镇李家铺集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5939平方米,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新建3栋50间宿舍及业务用房,新增床位84张,进行绿化、亮化、配套附属设施完善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投资及自筹。
项目建设务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并抓紧到我局依法核准招标事项,启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联系人:彭培文 13575189359)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