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17〕110号
关于对景明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申请津市市景明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景明小区综合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津市市景明小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对院内2799平方米地面铺装沥青砼罩面并完善配套附属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13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建设务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确需办理招投标的请到我局依法核准招标事项,启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联系人:联系人:万勇 13907369576)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