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18〕7号
关于对湖南引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酶中试平台项目备案的通知
湖南引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建设生物酶中试平台项目备案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实行备案制。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生物酶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园。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3000平方米的试验及中试研发基地,建成300吨/年酶制剂中试车间。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三、其他事项
1、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请你公司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规划、国土、环评、电力、能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3、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联系人:周旭彤 13958518618)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