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2018-430781-36-03-025608
津发改投〔2018〕68号
关于对湖南加亿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机加工项目备案的通知
湖南加亿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湖南加亿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机加工项目备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实行备案制。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汽车配件机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 津市市大同路52号。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占地38亩,对8555平方米厂房实施维修改造,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建成5条汽车配件机加工生产线。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三、其他事项
1、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请你单位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环评、能评、电力、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手续,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3、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联系人:曾爱军 13337369008)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