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2018-430781-14-03-026978
津发改投〔2018〕76号
关于对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属鼓励类项目,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实行备案制。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 津市市盐矿社区湘澧盐化生产厂区内。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主要实施3个项目。新建12万吨/年大颗粒盐蒸发、干燥脱水、包装车间及仓储配送基地,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10000m³/h循环水节能环保改造,拆除原芒硝厂蒸发和冷冻车间,新建淋水面积2000平方米、直径56米,搞70米双曲线冷却塔,配套1台10000m³/h大气式冷凝器;用1台15MW抽背机组代替2台7MW抽背机组,配套80m³/h水处理系统及改造6KV配电系统。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4544吨,年节水4800万吨。项目建设期为2018年11月-2019年12月。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三、其他事项
1、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请你单位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环评、能评、电力、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手续,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3、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联系人:左宜喜 13873606306)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