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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毛里湖镇站所生活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9-04-2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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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2019-430781-50-01-008092

 

 

 

 

 

津发改投〔201951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毛里湖镇站所生活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市市毛里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呈报毛里湖镇站所生活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毛里湖镇站所生活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毛里湖镇政府机关院内。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维修总建筑面积1425平方米,对现有镇政府食堂、财政所办公楼、综治中心办公楼、司法所办公楼、庭院场坪以及水电设施等进行维修改造和停车位的施划,并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65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5、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要采用先进的工艺,加强组织管理。

6、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7、该项目应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8、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①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②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止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③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李克文   18873617158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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