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2019-430781-83-01-014045
津发改投〔2019〕75号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津市市新洲镇新洲中学篮排球场、校道及绿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市市新洲镇新洲中学:
你单位《关于呈报津市市新洲镇新洲中学篮排球场、校道及绿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津市市新洲镇新洲中学篮排球场、校道及绿化改造工程。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拆除旧围墙、洗碗池、围墙大门、砖砌排水沟,新建校道混凝土路面2475平方米、硅PU胶地面篮排球场1290平方米,新建毛石挡土墙45米、透视围墙75米、排水沟210米,地面铺装透水砖1510平方米,场地绿化改造1200平方米等建设工程,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5、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要采用先进的工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6、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7、请建设单位凭此文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好招标投标工作。
8、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①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②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止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③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④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廖可成 18975647567)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