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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津港大道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清远路两侧改扩翻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9-05-3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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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2019-430781-50-01-016032

 

 

 

 

津发改投〔2019107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津港大道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清远路两侧改扩翻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市市金鱼岭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津港大道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清远路两侧改扩翻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津港大道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清远路两侧改扩翻建工程一期。

2、建设地点:津市金鱼岭街道清远路两侧。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16700平方米,房屋立面改造、屋顶换瓦、管线规整、落水管改造、门窗更新、防盗网及空调格栅统一制作、店招雨遮统一制作、新建下水道和给水道,部分违建房屋拆除,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3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5、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好招标投标工作。

6、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7、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①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②开工后每10前报送截止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③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黄春霞   13875021005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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