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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9-06-2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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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发改投〔2019114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建设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019-430781-50-01-016780

2、建设地点:津市市金鱼岭街道清远路(原七完小内)。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对原七完小一栋五层的教学楼整体改造成办公楼,改造建筑面积4491㎡,其中办公楼五层共计3863㎡、办公楼屋面改造面积628㎡,包括室内给排水、室内外装修及道路、绿化和停车场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和设施设备。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

5、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好委托公开招投标工作。

6、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7、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①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②开工后每10前报送截止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③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周君    13687360198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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