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19〕134号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津市市洞庭湖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新洲下垸南湖汊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市市水利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津市市洞庭湖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新洲下垸南湖汊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建设津市市洞庭湖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新洲下垸南湖汊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019-430781-76-01-019211。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进水渠道、主副厂房、变电站基础及厂区改造重建,更新改造装机360kw电机水泵及配电设施,堤防加高培厚1km,护坡护脚及基础处理0.5km,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 921.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
5、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并认真组织好委托公开招标投标工作。
6、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7、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①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②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止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③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④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李峰 13873698575)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