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19〕154号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建设津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编码:2019-430781-47-01-024401。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06.81亩,其中:建筑基底用地面积283.92亩,总建筑面积为233309.68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09652.64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23657.04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ABCDE五个分区建设(项目B区为高新区研发创业中心),详细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A区:总用地面积63129.70平方米(折合94.69亩),其中:建筑基底用地面积40252.2平方米(折合60.38亩),建筑面积为40252.2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40252.2平方米)。
项目B区(高新区研发创业中心):总用地面积64333.70平方米(折合96.5亩),建筑面积为41874.7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2940.41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8934.29平方米)。
项目C区:总用地面积150399.18平方米(折合225.6亩),其中:建筑基底用地面积54985.68平方米(折合82.48亩),
总建筑面积为54985.68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54985.68平方米)。
项目D区:总用地面积66015平方米(折合99.02亩),其中:建筑基底用地面积31946.6平方米(折合47.92亩),总建筑面积为35530.1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9907.4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5622.7平方米)。
项目E区:总用地面积60667平方米(折合91亩),其中:建筑基底用地面积20222.33平方米(折合30.33亩),总建筑面积为60667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51566.95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9100.05平方米)。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3.66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
5、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好委托公开招投标工作。
6、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7、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①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②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止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③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④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熊飞 13875128772)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