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19〕163号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津市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呈报津市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建设津市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项目编码:2019-430781-77-01-024590。
2、建设地点:津市市清远观、长山湖、汤家湖、肖家塘水塘、吉安驾校水塘、汪家桥电排沟、护市电排沟。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体提质清远观水体,治理长山湖、汤家湖、肖家塘水塘、吉安驾校水塘、汪家桥电排沟、护市电排沟等黑臭水体,具体包括提质0.128平方公里清远观水体,治理0.18平方公里黑臭水体,铺设截污管道8KM,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5、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好委托公开招投标工作。
6、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7、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①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②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止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③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④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
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程军 13786687765)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