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20〕94号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常德市津市市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常德市津市市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建设常德市津市市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020-430781-05-01-013154。
2.建设地点: 津市市各个乡镇境内。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⑴.村收集:拟对51个涉农村、居在其中心区域各建2个各占地3亩的农作物秸秆收储临时收集点;⑵.镇转运:拟对6个镇、街各建一个占地10亩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转运中心;⑶.培育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⑷.配置大型农作物秸秆打包机30台、配置大型农作物秸秆运输车辆15台,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0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投资及自筹。
5.用能情况:该项目用能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年,符合用能要求,请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政策。
6.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好委托公开招投标工作。
7.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或放弃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8.根据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时间节点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郭久平 13907426966)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