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投〔2020〕187号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湖南省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
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的批复
湖南省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呈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实施湖南省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项目编码:2020-430781-77-01-038232。
2.建设地点:湖南省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拟实施重点建设项目 6 个,其中: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个,分别为津市高新区2万m³/d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PPP 项目、10000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水气土一体化智慧环境体系建设项目;行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清洁生产)项目 3 个,分别为新中意能效综合利用
及资源循环化改造项目、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0m3 /h 循环水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和制盐系统15MW 背压热电联产机组节能增效及热电平衡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3539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投资及融资。
5.运作方式:项目采取 O&M(委托运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由中选社会资本方津市宁能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湖南鑫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6.同意该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好委托公开招投标工作。
7.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或放弃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8.根据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时间节点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丁小峰 18670688368)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