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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发改局关于津市市灵泉隔离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2-06-20 16:50 信息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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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发改投〔2022〕103号

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对津市市灵泉隔离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隔离点设置,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同意实施津市市灵泉隔离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2206-430781-04-01-432119。

二、项目建设地点:原灵泉镇政府及灵泉派出所旧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955平方米,改造面积2350平方米,对原闲置办公楼、宿舍、食堂进行改造,改造成93间单独隔离点等配套相关设施建设。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4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采用绿色节能装配式建筑标准规划设计,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在后续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加强与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电信及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等有关部门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

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合理掌握建设工期,切实加强工程

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联系人:徐豪   17770978319)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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