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
津市市国有林场: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湘振局发〔2021〕25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省级部门预算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及省财政厅(湘财预〔2021〕257号)的相关要求,经与财政部门商定,现拟对2021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省级部门预算衔接资金计划40万元(湘财预〔2021〕257号)下达到你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省级部门预算衔接资金计划分配方案
津市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