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同意药山镇三新垸村、棠华铺社区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
津贫领发〔2020〕12号
药山镇三新垸村、棠华铺社区村民委员会:
根据省、常德市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产业扶贫相关要求,为避免形成资金闲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考虑到三新垸村、棠华铺社区两个项目无法顺利实施,在不改变项目性质属性的前提下,经镇村申请,市扶贫办现场考察,会商财政相关意见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现同意将2020年市级配套专项扶贫资金、津贫领发〔2020〕9号文件中安排的三新垸村基础建设项目9组至11组沟渠硬化30万元调整为机耕道建设(二期)三新垸村4组梦圆果蔬基地旁5万元、低排沟清淤扫障(一期)三新垸村9组民鑫稻虾基地旁5万元、浆砌阻脚(三期)合作社桔园—戴元喜屋出头10万元、浆砌阻脚(四期)三新垸村部—陶月娥屋边10万元;棠华铺社区基础建设项目4组沟渠整修5万元调整为棠华铺社区3、4组堰塘整修5万元。
请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附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变更表
津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变更表
项目文号 | 实施镇村 | 项目金额 (万元) | 变更前 项目内容 | 变更后项目 地点内容 | 变更理由 |
津贫领发〔2020〕9号
| 药山镇三新垸村
| 5 | 三新垸村9组至11组沟渠硬化 | 机耕道建设(二期)三新垸村4组圆梦果蔬基地旁 | 项目无法实施 |
5 | 低排沟清淤扫障(一期)三新垸村9组民鑫稻虾基地旁 | ||||
10 | 浆砌阻脚(三期)合作社桔园—戴元喜屋出头 | ||||
10 | 浆砌阻脚(四期)三新垸村部—陶月娥屋边 | ||||
津贫领发〔2020〕9号 | 药山镇棠华铺社区 | 5 | 棠华铺社区4组沟渠整修 | 棠华铺社区3、4组堰塘整修 | 项目无法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