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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山镇白云山村、新湖村、杨坝垱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

2019-09-20 10:50 信息来源: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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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药山镇白云山村、新湖村、杨坝垱村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

 津贫领发〔2019〕9号


药山镇白云山村、新湖村、杨坝村委员会:

根据省、常德市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产业扶贫相关要求,为避免形成资金闲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考虑到白云村、新湖村、杨坝村三个项目无法顺利实施,在不改变项目性质属性的前提下,经镇村申请,市扶贫办现场考察,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现同意将市级配套资金津贫领发〔20197号文件中安排的白云山村基础建设项目A2组公路硬化5万元调整为B1组至C15组公路路基建设,将新湖村10组公路硬化项目5万元调整为西湖村10组公路硬化180米;同意将中央第一批专项资金湘扶办发20191、津贫领发20191号文件中杨坝村预制厂项目10.5万调整为四季红基地扩种40亩项目。

请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附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变更表


                            津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919

 

  


附件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变更表

 

项目文号

实施镇村

项目金额

(万元

变更前

项目内容

变更后项目

地点内容

变更理由

津贫领发〔2019〕7号

药山镇白云山村

5

公路硬化

白云山村路基建设

项目无法实施

津贫领发〔2019〕7号

药山镇新湖村

5

公路硬化

西湖村公路硬化

项目无法实施

湘扶办发〔2018〕31号

津贫领发〔2019〕1号

药山镇杨坝

10.5

预制厂建设

杨坝村四季红扩种

项目无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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