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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海”客滚轮失火险情救助及应急处置案例分析

2014-11-13 16:54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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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16日,韩国一艘载有476人的“岁月(SEWOL)号”客滚船在韩国西南海域沉没,截至5月15日,造成281人遇难,23人下落不明。“岁月”号的惨剧,除了因船只违规改装、严重超载、违规操作等问题造成出险外,出险后的应急救援工作失效是造成这次惨剧的最直接原因,教训尤为深刻。对比“岁月”号,2004年11月16日大连市失火客滚船“辽海”轮的险情救助和应急处置工作,则为10年来大连海上应急救援工作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启示。

一、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16日下午,航行于大连-烟台航线的客滚班轮“辽海”轮在大连港三山岛附近海域突发火灾。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下,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迅速启动应急反应程序,科学决策,协调组织各搜救力量迅速反应,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在短时间内救起了遇险的全部291名旅客和49名船员,并将失火船及时由港口主航道拖至安全水域并及时扑灭大火,最后又将难船安全平稳地靠妥预定码头,维护了港口的航道畅通和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难船不爆不沉,也未造成海域污染,把事故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

  (一)“辽海”轮概况

  “辽海”轮为大连新海航运有限公司所有,由大连航运集团大连海运总公司经营,承担近海航运任务。险情发生时,“辽海”轮载客291人,船员49人,载车78辆,分别装载于上下两层汽车舱,燃油舱内存有重油75吨,轻油15吨。其船基本参数见表1。


船舶种类客滚船船籍港大连
总长115.63米 船宽 21.00米
型深6.00米 空载吃水 2.950米
满载吃水4.510米 空载排水量3623.1吨
满载排水量6173.40吨 建造日期 1990.3.26


(二)突发险情概况

  2004年11月16日8时5分,“辽海”轮驶离烟台开往大连港。13时25分,该轮航行至大连港HO号浮,并向大连海上交管中心(VTS)报告船位,此时航速约15.4节。13时30分,甲板上有旅客发现上层汽车舱内有烟冒出。与此同时,船上值班乘警也发现上层汽车舱左前部有大量浓烟冒出,立即按下手动火警报警按钮,并向驾驶台报告有关情况。

  驾驶台接警后,船长立即令二副拉响全船火警警报,减速,抛左锚两节入水;船员按照应变部署采取紧急灭火行动,但消防泵和喷淋泵未能有效启动。13时40分,驾驶台断电,除VHF应急电源尚可使用外,雷达等助航仪及各控制设备全部停止工作,驾驶台与机舱失去联系。此时,火势迅速蔓延,船上失去控制。

  事故发生时海上风向西北西,风力4-5级,轻浪,能见度良好,气温约11℃。

(三)险情特点

  1.遇险人数众多。客滚船遇险不同于一般货船遇险,船上除了配备了船员外,往往在有大量的旅客,由于旅客缺少必要的海上经验和遇险自救知识,遇险后容易产生恐慌心理,如得不到及时有效救助,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惨重事故。

  2.存在有潜在的爆炸威胁。客滚船是一种特殊的客货运输船舶,除载有旅客外,还载有大量的汽车。每辆汽车的油箱都装满了燃油,在火灾中极易爆炸,会加剧火势的蔓延,并有可能造成船体破损进水导致船舶沉没。

  3.船舶火灾救助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海上船舶的火灾救助有别于陆上发生的火灾救助。船舶的消防救火既要考虑到迅速控制火势,避免造成汽车油箱和船上燃油柜发生爆炸,又要避免不顾船舶特点,大量灌水引起船舶沉没。必须两者兼顾,全面考虑,才能有效地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社会影响极大。这次险情,涉险人员众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果救助措施采取不当,造成船舶沉没,堵塞主航道,造成大连港长期封港,不仅影响港口经济效益,而且对国家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二、应急处置过程

(一)信息报告

  13时35分,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接到“辽渔拖2”轮报告,称“辽海”轮有失火的迹象。值班员立即通过海事电视监控系统进行观察,发现“辽海”轮船体确有烟冒出,随即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呼叫该轮,13时38分险情得到确认,并初步核实了载客、载货情况。

  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启动水上险情应急反应程序,迅速对险情及其可能后果进行评估。根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对海上险情等级的划分,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确定本次险情为特大险情,并按程序分别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辽宁省、大连市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后,交通部、辽宁省、大连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交通部立即启动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程序。交通部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迅即赶到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通过电话和海事电视监控系统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指挥救助,并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对搜救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明确要求:第一,将人命救助作为首要任务,全力组织抢救遇险旅客和船员;第二,对难船进行灭火时,要避免发生沉船事故;第三,加强对现场水域的交通管制,防止衍生其他交通事故;第四,做好防污准备,一旦产生污染立即清除。辽宁省政府指派一位副秘书长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大连协调救助及相关工作。大连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亲临辽宁省搜救中心值班室组织协调现场救助行动。

(二)制定搜救方案

  接到险情报告后,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辽宁海事局的主要领导迅速赶到搜救中心指挥室坐镇指挥。各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及宣传、支持保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部进入指定岗位。省海事局指派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一位副主任迅速赶往现场,担任现场指挥,掌握现场情况,落实搜救中心指令。此刻,依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北京—大连—现场之间迅即形成了一个由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现场指挥员组成的三级指挥网络。

  按照海上搜救应急反应程序的要求,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根据遇险船舶状态及当地水域情况,依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领导“以救助人命为首要任务,全力灭火,减少损失”的指示,经过科学决策,迅速制定了人命救助,灭火、控制污染等一系列救助方案。

(三)开展搜救行动

  第一阶段:人命救助。13时39分,正在三山岛附近海域执行海上清障任务的辽宁海事局海事执法船“海巡021”轮接到指挥中心命令,立即全速驶往出事海域,仅10分钟就赶到现场,冒着火烤的高温强行从上风方向向难船靠近,观察现场情况。由于“辽海”轮上层汽车舱属开敞式,火灾蔓延极为迅速,汽车舱中的汽车油箱在烈火中接连爆炸,进一步加剧了火势。遇险人员被大火分隔在船头和船尾,慌乱中,一些旅客翻过栏杆,想要跳海求生,受其影响,大批旅客纷纷涌向船舷准备跳海。面对此严峻形势,“海巡021”轮一边通过扩音器向船上喊话以稳定旅客情绪,阻止遇险人员惊慌跳海,一边迅速向搜救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得到“海巡021”报告的情况,辽宁海事局主要领导当即要求设法控制火势,确保火势不蔓延到人员密集的船首、船尾部分,为抢在大火蔓延全船之前撤离遇险人员争取时间,同时要稳定遇险人员情绪,有秩序地组织遇险人员撤离,避免发生次生事故。搜救中心据此下达了如下指令:

  (1)指定“海巡021”为现场指挥船;(2)调动辽宁海事局正在附近进行清障作业的“海巡0206”轮和现场附近执行引航任务的“连港24”、“连港22”及“交工38”、海军“3111”艇等船舶增援现场;(3)命令辽宁海事局其余5艘海巡船立即赶赴现场;(4)立即启动海上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北海救助局、公安消防、边防、军队、医疗、渔监、港航企业等部门和有船单位派船前往救助;(5)对进出大连港的船舶实施紧急交通管制,要求现场进一步核实遇险人数;(6)启动海上医疗援助联动机制,通知120急救中心迅速派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救治伤员准备。

  13时50分,“连港24”、“连港22”、“交工38”、海军“3111”艇和6条渔船及多艘小型游艇陆续抵达现场。随后在短短30分钟时间,“辽海”船边聚集了大小船舶三十余条。14时14分,在大连港锚地待命的装备有远程水炮的北海救助局的专业救助船“北海救198”轮抵达现场,同时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的救助直升机“7305”也由大连周水子机场飞抵出事水域上空。14时27分,6辆120急救车到达大港六区,医务人员乘坐拖轮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

  现场指挥根据抵达现场的救助船舶的具体性能和特点,根据搜救中心制定的救助方案要求,对救助船舶进行了分工,展开了人命救助行动。在现场指挥的协调下,消防船、拖轮“连港22”、“连港24”、海事巡航船等所有船舶和直升机配合默契,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救助流水线。

  至15时10分,几百名遇险人员被迅速接救上岸,经清点核实已有280名旅客,47名船员获救;现场指挥迅速向获救的“辽海”轮船长核实旅客和船员人数,得知仍有两名船员和11名旅客下落不明。现场指挥迅速向指挥中心报告并下达了边灭火边搜寻的指令。

  16时48分,被大火困在机舱长达3个多小时的最后二名船员从难船机舱逃生孔逃出,被“北海救198”轮通过缆绳接救下来。17时20分,海军“3111”艇报告,该艇接救的11名旅客已得到妥善安置。至此,确认340名遇险人员全部获救,没有人员死亡,没有人员失踪,人命救助任务圆满完成。

  与此同时,大批获救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大连市政府责成大连航运集团全面负责获救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按照搜救中心的要求,大连航运集团成立了旅客安置、救护医疗小组,16名伤员分别被120急救车送往大连友谊医院、大连铁路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其余旅客由航运集团安置在海桥大酒店。

  第二阶段:将难船迅速拖离主航道。成功救助遇险人员后,搜救中心考虑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决不能让“辽海”轮烧沉在主航道上。此时“辽海”轮上的火势愈加猛烈,船舶的上层建筑笼罩在熊熊烈火之中,同时伴随有接连不断地爆炸声。船上除了载运的车辆油箱中有油外,还存有重油75吨、轻油15吨,一旦火灾引起船上燃油爆炸,就可能造成船舶破损进水沉没,封闭港口。搜救中心根据以往国内外海难救助的经验和教训,会同相关专家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估。

  此时,一直在北京通过海事电视监控系统监视现场的交通部海事局领导也通过视频电话提醒省海上搜救中心,要求注意观察难船吃水和倾斜情况,以免难船翻沉在航道上,造成更大的损失。坐镇指挥的省海事局领导分析了现场情况后,做出了冒火将难船拖离主航道的决定,并立即向现场指挥发出指令:在保证救助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想尽一切办法尽快将难船拖离主航道。现场指挥认真分析了现场的风向、风速、“辽海”轮抛左锚两节入水及船首较高的实际情况,决定集中消防船向“辽海”轮船首甲板喷水,压住火势,降低艏楼甲板温度;指派船首较高的“北海救198”轮负责将带缆船员送上难船船头;指定大马力的“连港24”轮担任拖带船;因“辽海”轮处于抛锚状态,而船上已无法采取起锚措施,为减小锚的抓力,指派“北海救198”轮出缆,由小艇将其缆绳绕系在“辽海”轮露在水面的锚链上协助拖锚,并迅速报告指挥中心。

  经中心同意后,现场指挥立即组织实施。首先迅速将2名着防火装备的船员送至“北海救198”上,将“连港24”轮的拖缆系到“辽海”轮的带缆桩上并迅速撤离。随后“北海救198”也将缆绳系到了“辽海”轮的锚链上,两条拖带船同时启拖。与此同时,指挥中心经研究和布置,决定将“辽海”轮拖到1号锚地的东北角水域,并迅速向现场指挥传达了指令;指示VTS中心做好交通组织,协调该位置附近的锚泊船移到其它水域。为避免在拖带过程中火势重新蔓延,拖带中现场采取了伴航灭火和冷却拖缆系缆部位的措施。

  至晚19时,“辽海”轮被顺利拖至大连港1号货轮锚地的指定位置。现场指挥又指令“连港22”轮将2名船员送上难船船首,将右锚抛下6节入水。随后观察锚链受力正常,船位稳定,难船锚泊成功,由此对大连港通航环境的严重威胁被成功解除了。

 第三阶段:灭火。“辽海”轮被成功拖至1号锚地抛锚后,所面临的又一个严峻的问题是如何灭火。现场指挥调集现场的6条消防船分布于难船四周,同时向难船喷水灭火,19时10分,具有强大消防能力的“北海救159”轮(最大喷水量达2400立方米/小时)应搜救中心指令赶到现场,迅速有效地控制了火势。由于持续不断的大量喷水导致了“辽海”轮船体内大量积水无法及时排出,船体已发生了侧倾。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的领导先后提醒现场要注意观察难船倾斜程度,必要时要停止喷水,避免因进水过多造成倾覆,并指示船舶倾斜一定不能超过15度。20时,现场报告,船舶右倾已达15度,如继续大量喷水,船舶将有倾覆的危险。

  搜救中心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对现场的形势进行了认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灭火方案,停止向舱内大量喷水,采取向难船舷外船壳板喷水降温的措施,并对火势进行了严密监控,对于停止喷水而复燃的火点,由“北海救159”和“连港22”轮用泡沫灭火剂实施重点灭火。

  根据新的灭火方案,现场指挥下达了停止向舱内喷水的指令,消防船停止喷水,开始向难船施放泡沫,共施放泡沫20吨左右。在消防船的全力施救下,火势明显减小,得以控制。

  经过一整夜的喷水降温,17日10时35分,船上火势明显减弱,已具备了登轮进行逐点灭火的条件。搜救中心抓住机会,调遣6名消防人员登轮从船尾向船头进行逐点灭火,以彻底扑灭汽车舱的明火。经过近两小时的探查灭火,汽车舱的明火被完全扑灭,保留两名消防员作进一步观察,鉴于汽车舱仍可能有余火且船体横倾较大,无法保证靠泊安全,搜救中心决定当晚继续对难船进行监控,待解决余火和难船横倾的问题后,再组织难船靠泊。

  18日上午,消防部门对现场复燃余火继续采取了逐点灭火的措施,彻底予以扑灭,在搜救中心指挥下,现场采取了在难船船体水线以上割洞排水的措施,有效调整了难船的横倾状态。鉴于靠泊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搜救中心决定由大连港引航站实施靠泊引领作业,海事、消防等部门协调做好护航、交通组织、消防、防污染工作,消防车辆在码头待命,确保在天黑前靠妥码头。同时也制定了应急措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经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16时30分,“辽海”轮安全平稳地靠妥香炉礁海运码头。至此,这次海难救助行动圆满结束。

(四)组织协调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大连日报、大连电视台、大连广播电台、美联社等近30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分别赶到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要求采访报道。搜救中心立即启动水上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反应程序,本着及时、客观、公正、口径统一和先动态后综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新闻报道工作。一方面客观地介绍和提供有关情况,积极组织、协调采访行动;另一方面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摄像、照相设备,迅速赶往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及时拍录并发回现场救助场景,收集、汇总有关资料,编发新闻通稿。此次海难救助行动通过各大媒体得以及时、客观、准确地报道,对稳定社会秩序,安定公众心态,展示政府应急反应能力,展现搜救中心及相关部门的海上救助水平,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三、“辽海”轮成功救助的基本经验

(一)技术经验

  1.客滚船险情处置要快。从技术角度分析,首先对客滚船的险情救助要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发现,迅速反应,果断决策。客滚船的车辆处所大多采用通舱结构,而且载货车辆在舱内排布密集,车辆的汽油箱如同一颗颗小炸弹,一旦发生火情,极易产生连锁反应,火势蔓延极快。因此,对于初期发生的火势应当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压制,特别是汽车舱内发生失火,首先应采取封舱措施,避免火势蔓延到其他部位。如果不能控制火势,就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不可耽搁犹豫。从搜救指挥的角度讲,由于客滚船载客量大,人员密集,搜救中心应当在尽量短的时间内调集大量的救助力量待命,以求一旦弃船,能够迅速在极短时间内接下大批旅客,撤离至安全地带。

  2.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警惕船舶翻沉的可能性。客滚船由于自身的结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在救助中容易丧失稳性而导致沉没。对于安装水喷淋灭火系统的船舶尤其如此。消防船的喷水和船内的喷淋灭火,采取大量喷水措施会导致舱内积水增加,虽然理论上车舱内的排水设施有能力将积水及时排除,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车舱内的遗留的抹布、木块等杂物容易随积水流动,堵塞在排水口周围,造成排水不畅,舱内积水直接导致了失稳风险。另外,大量的积水如同一种润滑剂,使车辆与地面之间摩擦力降低,造成车辆侧移位,加剧船舶的倾斜幅度。如此循环,极易造成船舶翻沉。因此,在救助过程中,应及早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在对客滚船火灾救助时,消防船应避免仅为灭火而实施大量灌水的灭火措施,要随时注意观察船舶的吃水和侧倾角度变化,并在救助决策中做好预防措施。

  3.高科技含量的精良装备为救助成功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辽宁海事局等海事部门在原有的12395和多部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DSC报警设备、VHF、SSB等的基础上,又投资建设了VTS、AIS和海事电视监控系统,安装了与沿海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直接对话的可视对讲电话系统、大型电子海图显示屏等,配备了船舶动态管理系统、船舶报告制系统和相关的辅助决策系统,这在当时都是比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利用这些先进的设备和软件,指挥中心可以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做出科学决策,发出搜救指令,大大提高了应急反应速度和搜救效率。

(二)管理经验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成功处置的重要前提。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交通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领导坐镇指挥,多次对现场下达重要指示;辽宁省、大连市领导到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对获救人员的安置给予了大力支持。这些工作是此次搜救行动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2.完善的搜救应急机制是处置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的基础。随着国家对于海上搜救工作越来越重视,在全国沿海地区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三级海上应急反应体系,对于专业、社会、军队等救助力量的协调能力不断提高,在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制定了海上险情应急反应预案,各省、市级海上搜救中心也制定了相应的预案,明确了遇险报警、信息核实、险情评定和上报、救助行动的实施程序和相关单位的职责等,搜救行动的科学化、程序化极大提高了海上救助能力和救助效率。

  3.搜救中心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果断、指挥有力是救助成功的关键。接到险情报告后,搜救中心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反应程序,立即调动附近船舶赶赴现场,仅10分钟第一艘救助船舶就抵达现场,短时间内大批救助力量即抵达现场展开救助行动,为人员救助争取了时间,使遇险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安全撤离。

  在应急决策过程中,搜救中心严格遵循预案中有关信息收集、险情分析、专家咨询、拟定方案、效果评估、方案调整等规定,充分发挥专家咨询机构、决策辅助系统的作用,确保决策科学合理,达到了最理想的救助效果。

  在应急救助过程中,现场指挥人员执行搜救指令坚决、协调有力,措施得当,使整个现场搜救行动忙而不乱,迅速高效,在最短的时间内救下了遇险人员,成功将难船拖至指定水域,及时停止喷水改为释放泡沫灭火,避免了难船的倾覆。

  4.加强海事监管能力建设和提高海上救助水平是本次成功救助的重要因素。险情发生后,及时准确了解事故船舶基本信息,掌握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和加强海上交通监管,组织协调可供救助的船舶、飞机是进行水上有效指挥和救助的关键。专业救助力量依据《国家专业救助打捞力量应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得以加强,国家专业救助队伍实行新的动态救助值班待命制度,这些都是本次救助成功的有力保障。

  5.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以及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为做好此次搜救工作提供了全面的保障。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成立以来,一直着力加强海上搜救联动机制的建设,先后通过指定搜救力量等方式,将具有海上搜救能力的单位、人员和船舶纳入到搜救中心的力量库中,并通过组织演练,逐渐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海上高效应急联动机制。大连市的各涉海部门历来具有海上救难的光荣传统,“辽海”轮险情发生后,随着搜救中心一声令下,渔业、军队、消防、公安、医疗等单位、部门都迅速出动力量投入到救助工作中来,消防、救捞等专业救助力量技术精湛,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军队、渔业、医疗等部门密切配合,迅速接下、转移遇险人员,使伤员很快得到救治,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难船被安全转移到码头靠泊。“辽海”轮救助成功的案例表明,充分依靠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建立起一支“专业救助力量和社会救助力量相结合、军队救助力量和地方救助力量相结合、政府统一领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救助队伍,符合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基本特点,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海上搜救模式的必由之路。

  此外,较好的天气、海况和地理位置是救助成功的客观因素。险情发生时海面风力较小,气温和海水温度较高,遇险位置离岸较近,又是发生在白天,这些客观因素为救助成功创造了有利条件。

  “辽海”轮火灾救助是我国客滚船应急救助史上的一个成功范例,其意义是多方面的。所有340名遇险人员全部获救,无一死亡、失踪,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交通做出了贡献;失火的难船被及时拖离主航道,避免了船舶沉没造成长时间封港的严重后果,使港口在极短时间内恢复了正常生产秩序;搜救中心在救助过程中全力采取措施确保了船舶不爆不沉,没有造成水域污染,保障了海上养殖业、旅游业等其他相关地方经济产业的稳定发展,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辽海”轮火灾险情的成功救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好评。这次搜救行动应急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果断,现场指挥有条不紊,各项搜救及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表明我国政府严格履行国际海上搜救公约赋予的义务,展现了国家的依法行政能力,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赞扬“辽海”轮火灾救助创造了世界海上营救史上的成功范例。10年来,“辽海”轮火灾救助工作的经验和启示也为大连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养分,至今仍值得我们认真分析研究。

作者简介:

  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大连海事局。

本文转载自《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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