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5000吨水环境改良剂和兽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邮编:4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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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 5000 吨水环境改良剂和兽药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渔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渔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格瑞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湖南渔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渔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湖南渔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西侧新增用地新建厂房,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扩建生产车间 3 栋、原材料仓库 5 栋,扩建建筑面积为 10701.3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9037.6 平方米。拟生产水产用兽药 2000t/a、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粉、片 2000t/a,碘制剂 10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过程管理,落实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10:00-次日6:00严禁高噪声作业。施工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营运期: 1、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通过雨水管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废水依托现有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生产检测产生的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无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项目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进行隔声、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外售给废品回收部门;废机油和含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