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年产20吨烟酰胺单核苷酸、60吨DHA藻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1-07-26 11:00 信息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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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0吨烟酰胺单核苷酸、60吨DHA藻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邮编:415400

联系电话:0736-42229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0吨烟酰胺单核苷酸、60吨DHA藻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康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津市高新区湖南康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环评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湖南康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发酵精制车间一楼北侧安装提取设备,并利用现有空置的发酵设备,二楼中部安装离心、精炼设备(超滤、纳滤)等。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20吨烟酰胺单核苷酸、60吨DHA藻油。项目总投资600万,其中环保投资37.5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只进行设备安装,安装设备工期较短,污染物不大,污染较小。

运营期:

1、废气:投料粉尘微负压收集后,经水幕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 95%)后,经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P1)排放;干燥废气、不凝气、脱臭废气经两级碱喷淋系统处理后,经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P2)排放。最终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VOCs的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水喷淋塔排污水。本项目“清污分流”,工艺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同排入鸿鹰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以及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津市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3、噪声: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

4、固废:蛋白残渣和炭饼,废活性炭,废皂脚及废白土委托鸿鹰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废渗透膜及废滤芯除由环卫部门外运,不外排。

5、环境风险: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盐酸、烧碱、冰醋酸、乙醇等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的泄漏风险,企业通过按照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行建设, 依托格瑞公司事故应急池等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等,可将环境风险降至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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