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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科比特药山镇外八宝湖渔光互补80MW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1-07-07 10:38 信息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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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津市科比特药山镇外八宝湖渔光互补8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邮编:415400

联系电话:0736-42229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津市科比特药山镇外八宝湖渔光互补8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津市市药山镇外八宝湖

建设单位

津市科比特光伏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广东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于津市市药山镇外八宝湖,租用外八宝湖1757亩水域,采用水上漂浮式太阳能光伏组件阵列、固定倾角方案 ,形成装机容量50MWp的光伏发电项目。总占地面积1171516.76m2,鱼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水下养鱼、水上发电”,拟建项目主要内容为水面布置113636块组件,16台3125kW箱逆变一体设备,274台直流汇流箱,总装机容量为50MWp,建设35kV开关站和110kV升压站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本次环评不包括110kv升压站的电磁辐射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落实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内道路硬化,加强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通过卫生设施加以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2:00-次日6:00严禁高噪声作业。施工期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弃土由专门的土方公司转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卫生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在升压站内设置一间容积为20m2标准化危废暂存间,废旧电池板、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和废铅酸电池收集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变压器箱体贮有变压器油,在变压器下方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并设1 个地下事故油池(30m3)。集油沟和事故油池等建筑采用耐油混凝土浇筑,严格做好防渗漏处理,防止出现检修设备或发生漏油事故时污染环境。危险废物暂存场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其地面需进行防渗处理,且在四周设置收集沟。危险废物的转运过程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升压站废油、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退役期: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废旧太阳能电池和废旧设施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场地建筑全部撤除清运,待项目所有组件均拆除完毕,建设单位对项目裸露的地表进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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