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邮编:415400
联系电话:0736-42229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津市高新区 |
建设单位 | 津市嘉蓝环保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厂一期工程位于高新区孟姜女大道东侧,鸿祥路南侧,沿江路以西。一期建设规模0.5万m3/d,污水处理厂采用A2O生化处理工艺,污水管网建设总长度约39.73km,接纳津市高新区津市大道以南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废水。一期项目于2016年5月27日取得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常环建[2016]94号),于2018年4月建成,2019年1月进行了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目前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接近饱和,根据津市高新区的发展及未来入园企业需求,对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扩建规模10000m3/d,同时对现有5000m3/d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建成后总处理规模为15000m3/d(含现有已建5000m3/d);二期改扩建工程总投资11750.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施工,中午不进行高噪声作业。在施工场地设置雨水导流渠和过滤沉淀池,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得随意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粗、细格栅池均采用集气罩收集,缓冲均化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均封闭后经负压收集后,再通过生物除臭系统+15m排气筒排放;污泥泵房、污泥浓缩池均采用集气罩收集,污泥脱水间废气经预处理及生化除臭系统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污泥脱水、污泥传送带及污泥包装等环节尽量采取密封措施,同时加大负压风机风量,减少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3、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施水污分流,厂区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进厂废水经“格栅及沉砂池+事故池+缓冲均化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BAF)+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后排放。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水泵、风机、电机、压滤机等高噪声设备位置,并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界绿化建设。 5、运营期固废处理措施。废原料包装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先经厂区污泥脱水间脱水至含水率小于60%,运至新型环保砖厂用做原材料综合利用;厂区生活垃圾、格栅渣委托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