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津市市荣迪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工序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津市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415400
联系电话:0736-42229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津市市荣迪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工序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津市高新区 |
建设单位 | 津市市荣迪实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振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津市市荣迪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工程结构件暨 3000 吨汽车结构构件项目选址于津市高新区,2016 年 2 月 1 日经津市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津环评〔2016〕3号) ,2016 年 7 月 25 日号通过了津市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津环建〔2016〕12号)。随着市场变化的需求以及生产工艺上的需要,津市市荣迪实业有限公司计划不再外发喷漆,改为在厂区内新增喷漆生产线,由本公司自行完成对工程构件的喷漆作业,建设单位拟将原修磨存储一区、二区和三区分别改建为喷漆车间、晾干车间 1和晾干车间2,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车间采取封闭,加强车间内通风,喷漆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过滤棉+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排气筒 1(15 米)排放。晾干工序车间采取封闭,加强室内通风,喷漆废气统经“过滤棉吸附+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 2(15m)和排气筒 3(15m)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固废处理措施: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