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劲龙电机有限公司新增浸烘漆及喷漆工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津市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415400
联系电话:0736-42229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劲龙电机有限公司新增浸烘漆及喷漆工序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津市高新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劲龙电机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振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劲龙电机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电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2月15日通过津市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津环建【2014】17 号), 2016 年 11月8日通过了津市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并取得批复文件(津环建【2016】17 号)。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以及生产工艺上的需求,湖南劲龙电机有限公司计划增加浸烘漆及喷漆工序,不再外发喷漆。本项目生产规模不变,拟将生产车间 3 改为浸烘漆及喷漆车间,同时增加相应设备及环保设备。项目总投资: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7.5 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帘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加强车间通风,浸烘漆车间采取封闭,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 光氧催化氧化”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连接至 15m 高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手套 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钢料固体收集后外售;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生活垃圾配备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