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建(8)〔2020〕6号
津市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常德市津市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长山湖、清远观水库和汤家湖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环评报告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公示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津市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213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在津市市城区建设常德市津市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长山湖、清远观水库和汤家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本项目涵盖了长山湖、清远观和汤家湖污染物控制工程、健康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等三个方面内容,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内容和规模在拟选地址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施工期加强场地洒水抑尘,对运输材料及弃土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原料堆放场进行围挡封闭并覆盖。施工现场围挡作业,池塘开挖尽量选在冬季,开挖后的土方及时用于场地平整,减少临时堆放时间。水生植物外运时,货车仓内应先覆膜,装车后采用蓬布覆盖,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黑臭水的泄露以及植物的遗落。管沟开挖和管道铺设同步进行,避免开挖管线过长。施工开挖出的土方临时堆放在沿线一侧较空旷地带,并用编织布覆盖,禁止乱堆乱放,并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土方及时进行回填,同时对弃土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车辆行驶路线,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将轮胎冲洗干净。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地表径流废水、洗车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和车辆清洗,循环使用不外排;淤泥脱水废水经临时集水沟和集水池收集后,经移动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所租民房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型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 至次日 6:00 进行高噪声作业,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尽量保持低速行驶,禁鸣喇叭,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和利用。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市指定消纳地点;滤塘开挖过程中的土方用于基底修整,管道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管道覆土回填;项目产生的管材废料可回收的经厂家回收,不可回收的运送至市指定消纳地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区域内原有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站进行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就地用于驳岸修整。
5、施工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反序回填”原则,施工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或减轻水土流失;减少施工区的数量和面积;对临时占地要进行清理整治,拆除临时建筑,开挖路面进行硬覆盖,重新疏松被碾压后变得密实的土壤,洼地要覆土填平并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
6、营运期按监测计划开展治理水体水质监测工作,每年监测 1 次,近期地表水达到《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远期(2025年)达到Ⅲ类。
7、建立治理水体长效管理和保护机制。建设单位应制定治理水体长效管理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水体养护单位及职责等,确保水体长治久清,避免重建设轻运行和防止二次污染。
8、营运期加强管道维护和管理。建立供水管网破裂预警机制,对各项安全措施要做到落实到人,杜绝事故的发生或将其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如果有事故发生应启动相应处理程序。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按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