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建(8)〔2020〕1号
津市市药山镇天乐预制厂:
你厂《津市市药山镇天乐预制厂年产6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环评报告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公示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于津市市药山镇杨坝垱村2组,租用原燃料厂拟建一条年产 60 万吨砂石生产线,其中年产细砂 40 万吨,碎石 20 万吨。占地面积为 6666.67m2(约 10 亩),总建筑面积为 5120m2, 其中新建建筑物面积为 4520m2,办公楼租用原燃料厂建筑,总面积为 6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内容和规模在拟选地址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封闭,定期对施工场进行洒水抑尘。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覆盖,确保不沿途散落。施工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2:00-次日6:00严禁高噪声作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工具清洗和厂区降尘。建筑垃圾可综合利用的采取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渣土公司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厂区进出口设置自动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进出进行轮胎清洗;进出道路硬化配套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进出厂道路、厂区围墙安装喷雾装置,厂区安装雾炮机;在卡车卸料口、产品通过铲车装卸料口进行喷淋洒水,增加表面湿度,规范作业;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钢架结构全封闭厂棚,地面全部硬化;生产区地面全部硬化,破碎和筛选设备厂房全封闭,筛选、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生产,皮带输送采取全封闭;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达标排放。汽车运输车辆采取全覆盖运输,减少对沿途环境产生扬尘污染。
3、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通过泥水分离罐处理,上清液排放到循环水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对制砂生产线采取全封闭等综合处理降噪声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厂区建设标准化危废暂存间,检修、维护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泥水分离罐沉渣通过压滤机压滤后存放在沉渣暂存间,自然风干后作为制砖原料外售;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就近用于复垦荒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每年对循环水池底泥开展一次检测。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按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按规定完成项目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2020年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