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安函〔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近日,常德市安委会交办了在我市安全生产大督查中发现的16处重大事故隐患,市安委会主要领导在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了1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常德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决定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迅速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机构、人员、措施、时限和预案,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整治期间安全管理,确保在2017年7月30日前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及时上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如治理任务已完成,请及时报市安委办组织验收和销号。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要作出书面说明。届时,市委督查室将牵头开展督导,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联系电话:4221205。
附件:安全生产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清单
津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安全生产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清单
交办日期:2017年7月11日
序号 | 隐患所在单位 | 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治责任 单 位 | 牵头整改 单位 | 整改期限 |
1 | 津市商务粮食局 | 没有“6.4”、“6.10”、“6.11”紧急会议和“6.12”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的记录和显示;仅有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且无后续整改及处理结果。 | 重新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后续隐患整改等工作。 | 商务粮食局、安监局 | 商务粮食局 | 2017年7月30日前 |
2 | 津市交通运输局 | 1、对“6.11”紧急会议和“6.12”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的记录无显示; 2、安全检查登记台帐不详实、不规范; 3、超限超载设置不足、设置位置条件有限,唯一的新洲治超站治超工作只能查一边通行的车辆,5月18日至6月19日一月共称重检测车辆1303台,超载仅13台; 4、S205保河堤至新洲镇路段之间 ,有近500米临水路段无安全防护设施。 | 重新传达会议精神,完善安全检查台账,重新调整超限超载设置,增加临水路段安全防护设施。 | 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局 | 2017年7月30日前 |
序号 | 隐患所在单位 | 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治责任 单 位 | 牵头整改 单位 | 整改期限 |
3 | 津市毛里湖镇党委政府 | 没有“6.4”、“6.10”会议精神传达的记录和显示;没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会议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还停留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未到隐患场所进行实质性检查和督促整改,也未见工作落实的资料和记录。 | 重新传达会议精神,强化实质性检查,完善相关记录台账。 | 毛里湖镇党委政府 | 毛里湖镇党委政府 | 2017年7月30日前 |
4 | 津市新洲镇党委政府 | 没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会议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还停留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未到隐患场所进行实质性检查和督促整改,也未见工作落实的资料和记录。 | 重新传达会议精神,强化实质性检查,完善相关记录台账。 | 新洲镇党委政府 | 新洲镇党委政府 | 2017年7月30日前 |
5 | 津市三洲驿街道党委政府 | 无变型拖拉机整治文件,无整治行动。 | 研究出台整治文件,重新部署实施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如无此项工作,作好说明。 | 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农机化局 | 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2017年7月30日前 |
6 | 津市三中 | 1、教学楼每层楼只有1个灭火器,且都失效; 2、安全教育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内容。 | 组织专项消防检查,增加灭火器材,增加道路交通教育内容。 | 教育局、 消防大队 | 教育局 | 2017年7月30日前 |
序号 | 隐患所在单位 | 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治责任 单 位 | 牵头整改 单位 | 整改期限 |
7 | 津市市绍山烟花爆竹零售点(新洲) | 1、物品摆放密集,垛间距不到10厘米; 2、距店5—10米范围内有电焊工施工。 | 物品摆放按要求整改到位,消除周边安全隐患。 | 安监局、 新洲镇党委政府 | 安监局 | 2017年7月30日前 |
8 | 津市新洲镇农贸市场 | 1、电源线路乱接; 2、由于顶棚漏雨,经营业主随意乱扯彩条布; 3、市场内业主用液化气生明火做饭; 4、大量物品占用消防和人行通道; 5、下店上宅铺面比比皆是; 6、整个市场无任何消防设施设备,无管理单位,无管理人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整修、整治市场乱象,规范经营秩序;制定燃气管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 新洲镇党委政府、消防大队、住建局、食药工质局 | 新洲镇党委政府 | 2017年7月30日前 |
9 | 津市新洲灵泉敬老院 | 1、消防栓无水带、水枪,且消防栓从未试用过,有无水不知; 2、采购食品无进出库登记台账,厨房物品摆放混乱,生、熟案板无区分(仅1个案板)。 | 完善消防设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进出登记。 | 新洲镇党委政府、民政局、消防大队、食药工质局 | 新洲镇党委政府 | 2017年7月30日前 |
10 | 津市原保河堤中学 | 1、学生宿舍、体育场边上有2—3米落差的坎,没有任何防护护栏; 2、整个学校只有1个灭火器,数量明显不够,也没有消防应急灯。 | 搞好体育场周边坎坡防护、加强消防检查、增加灭火器材和消防应急灯。 | 教育局、毛里湖镇党委政府、消防大队 | 教育局 | 2017年7月30日前 |
序号 | 隐患所在单位 | 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治责任 单 位 | 牵头整改 单位 | 整改期限 |
11 | 津市原保河堤农贸市场 | 1、无任何消防设施设备; 2、无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 3、火种(液化气罐子)多达20个以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密密麻麻似蜘蛛网; 4、摊位相隔紧密,若发生火险,问题会相当严重。 | 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制定燃气管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 毛里湖镇党委政府、消防大队、住建局、食药工质局 | 毛里湖镇党委政府 | 2017年7月30日前 |
12 | 津市原李家铺养老院 | 1、火种(蚊香、抽烟)管理不严,与可燃物距离相隔太近,火灾隐患概率大; 2、消防栓无水带、水枪,灭火器有半数以上是失效的,主管部门津市民政局很久没有去指导和检查过。 | 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 毛里湖镇党委政府、民政局、消防大队 | 毛里湖镇党委政府 | 2017年7月30日前 |
13 | 津市中医院 | 二层加设门并上锁,导致其东侧的三洲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仅有一个安全出口,住院楼未设置封闭楼梯间。 | 合理设置安全出口和住院楼封闭楼梯间。 | 卫计局、消防大队、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卫计局 | 2017年7月30日前 |
序号 | 隐患所在单位 | 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治责任 单 位 | 牵头整改 单位 | 整改期限 |
14 | 津市好润佳超市 |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报警故障登记与实际不符; 2、两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手动状态; 3、卖场主疏散通道被货架、摊位严重遮挡; 4、部分疏散走道未设地面疏散指示标志; 5、楼梯间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 6、四楼原设计为商场,擅自改建为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仓库与其它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并严格考核;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 商务粮食局、消防大队、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商务粮食局 | 2017年7月30日前 |
15 | 津市三洲驿街道大码头市场 | 1、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2、严重侵占消防通道经营; 3、市场普遍存在吸烟、用液化气生火做饭; 4、未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 按照大码头市场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 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消防大队、城管局、住建局、食药工质局 | 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2017年7月30日前 |
序号 | 隐患所在单位 | 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治责任 单 位 | 牵头整改 单位 | 整改期限 |
16 |
津市欣运汽车站 |
站内加油站(只加柴油)4个灭火器有2个失效,其余2个接近失效,站前禁止停车却停放2台摩托车。 | 增加灭火器材、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 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交通运输局 | 2017年7月30日前 |
17 |
津市三洲驿街道金帆大厦 | 二楼4个歌厅及喜梅大酒店麻将室存在严重消防安全;一楼文体和电游室缺乏消防设施和器材,杂物乱堆乱放,影响消防救援;喜梅大酒店存在消防隐患。 | 关停二楼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歌厅、麻将室;规范一楼文体和电游室管理,并添加消防设施与器材;拆除违章建筑;督促喜梅大酒店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 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消防大队、文体广新局、食药工质局 | 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 2017年7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