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清明节假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7-04-11 14:35 信息来源:津市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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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津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10


2017年4月1日上午,市安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清明节假期安全进行了工作布置。4月4日下午,市安委办对部分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并于4月5日对全市25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传达市安委会第一全体会议精神及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进行了情况收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传达会议精神情况

4月1日上午,市安委会召开第一次全会后,三洲驿街道、汪家桥街道、襄阳街街道、嘉山街道、毛里湖镇、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市卫计局、市房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农机局等13个单位于当天下午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镇、街道4月5日传达会议精神的单位有:金鱼岭街道、新洲镇、药山镇、白衣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4月5日传达会议精神的单位有:市公路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

在收集材料中没有载明传达会议时间的单位有:药山镇、市城管局、市市场服务中心、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警大队、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在规定时间没有上报情况的单位有:市科技工信局、市环保局、市食药工质局、市旅游外侨局。

二、值班值守情况

清明节假期,各镇、街道及全市25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均制定了值班安排表,落实了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一些单位根据职能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药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派出所和值班人员及时疏导交通,防止交通拥堵,组织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示上山祭祖人员小心山火,做到人走火灭。汪家桥街道、襄阳街街道组织联合巡逻队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进行安全检查。市住建局在副市长徐兴勇带领下,于44日对市城区20余处城市基础设施在建工地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市安监局每天安排3人在刘家山公墓实施“禁炮”巡逻,并组成检查组对各镇烟花鞭炮经营店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25家,纠正违章行为12起。市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30 多人次,检查机动车辆3000余台次,纠正交通违法行为578起。市民政局针对清明节公墓范围内森林防火力量薄弱问题,增加十多名精干劳力,组成25人的专业队,清理维护刘家山、羊刃山防火隔离带5000多平方米,并实施防火巡逻。市林业局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设防,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巡山护林,组织群众及时清除退耕林地内的杂草、枯枝和落叶,减少了林间可燃物,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市城管局每天安排6名执法队员在公墓区进出口及周边、公墓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和执法检查,及时阻止和查处在公墓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两个进山通道口个体商户占道经营行为及时进行疏导和规整。市消防大队共检查重点消防单位15家,发现火灾隐患20处,并全部录入消防监督执法系统。市公安局安排5名民警在刘家山公墓值勤,维护治安秩序。市交通运输局对三家客运企业、欣运车站、渡口码头、在建交通施工项目进行了一次隐患排查和安全督导。市商务粮食局对几家超市和成品油库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三、4月4日下午抽查值班情况

4月4日下午,市安委办电话抽查了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机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局等9个单位值班情况,仅有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有人值班,其余单位无人接听电话。

四、清明节假期事故情况

清明节假期,市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一次,为汽车自然起火的一般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具体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全市发生交通事故18起,伤4人,财产损失2.58万元。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几点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上报纪律。在今后工作中,各镇、街道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市安委办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搞好安全生产情况上报工作,市安委办要建立台账,加强日常管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未报送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落实情况和未载明传达会议精神时间的单位,市安委办要实地查阅有关单位会议记录,并再次印发通报。

二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在今后工作中,各镇、街道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四梁八柱”总体要求,切实抓好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并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在全年重要时段、重点问题上,要严格值班值守、抓好隐患整治、强化应急救援。今后,在安全生产值班值守、隐患整治、应急救援等重点工作上出现脱岗空挡、应付交差,甚至推诿扯皮的,对党政“一把手”予以约谈、诫勉,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先行免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注:全市25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市商务粮食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药工质局、市林业局、旅游外侨局、市安监局、市农机化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市交警大队、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市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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