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全面提升农村药械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乡村振兴提供现实保障。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镇街卫生院、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单位的特殊药品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购进、验收、使用记录并做到票、账、物相符,特殊药品是否落实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非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靠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使用过期药品、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使用药品、私设仓库储存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养护药品、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未建立购销(用)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准确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15家次,药房47家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农村药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经营正常秩序,真正让公众用上安全、放心、有效药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