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风险,津市市市场监管局突出“四强化”,确保全市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做好“湘冷链”系统主体信息登记、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记录工作。
二是强化重点人群监管。联合市疾控中心按照规定频次做好一线监管人员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录尽录、应检尽检,确保重点人群每周1次核酸检测全覆盖,今年1月以来,食品样核酸检测428批次,环境样395批次,市场监管一线人员和从业人员共716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和查验健康码、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加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强化手部消毒,避免交叉污染和接触传播。
三是强化专门场所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贮存、销售、加工期间,应严格做到“三专”要求(“三专”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专柜)销售),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识“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专区”,公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名称和“湘冷链”追溯码,并确保信息一致,截至目前,津市湘冷链平台累计注册企业70家,累计发放溯源码2434个,累计流入进口畜禽肉325.96吨,累计流入进口水产品4.47吨,累计流入进口乳制品和水果23.53吨。
四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严防新冠肺炎疫情经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近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水果批发部销售未进行“湘冷链”赋码的进口水果,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立案1起。
下一步,津市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