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市食药工质局执法人员在好润佳超市一楼三和服装店进行检查时,检查发现三和服装店有标注“港产花花公子”的裤子两条,销售价格是80元。
该“花花公子”的裤子是福建石狮生产的,裤子的标识牌上突出使用“花花公子”,而“花花公子”品牌是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的商标。该店老板认为自己有进货单,裤子不是自己做的,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鉴于三和服装店销售的福建石狮生产的“港产花花公子”的裤子只有两条,而且并未销售出去,该局商标广告股执法人员对三和服装店的老板进行了教育并学习了《商标法》的相关知识,该店老板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查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