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定价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南省制定价格听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拟召开市城区出租汽车运价体系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方式
1.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定19名,其中:消费者代表9名,经营代表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市消费者委员会1名,有关政府部门代表3名。
旁听人员3名、新闻媒体2家。
2.产生方式
消费者代表、旁听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者人数少于19名时,余下的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经营者、政府部门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参加人,由市发改局、市交通局联合按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消费者参加人报名限定条件
1.津市市区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 居住地等)。
3.对出租车行业有一定认识了解。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可自2020年11月11日-12月12日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津市市发改局三楼306室行政审批办(津市市人民政府院内,大同路50号)报名。
四、其他事项
1.听证会举行15日前,我局将在市政府网站和市融媒体中心公示公告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听证会参加人和有关人员名单。
2.联系人:俞进,联系电话: 15897364818 4202199
特此公告。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