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事项备案

2017-11-15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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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事项备案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实施主体市民政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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