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对津市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局)2019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保局是市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局机关设办公室、人教股、规划财务股、基金监督管理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审核股和一站式结算中心等内设机构,归口管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2021年12月末医保局共有工作人员33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一)资产负债状况
截止2021年12月末,医保局资产总额134.59万元,负债总额4.09万元,净资产130.5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9年至2021年,医保局收入总额1626.98万元,支出总额1516.41万元,收支结余110.57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医保局2021年预算收入477.4万元,预算支出477.4万元。医保局2021年收入合计774.49万元,当年支出合计684.16万元。
(四)基金收支情况
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180.12万元,总支出7387.48万元,累计结余10524.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0357.76万元,支出合计14215.25万元,累计结余5613.74万元。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73.14万元,支出合计358.16万元,累计结余138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医保局建立了相关内控制度,财务人员分工明确,符合职务牵制要求。经费支出实行双重审批,重大开支集体议定,建立并形成了收支管理流程。财务报告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状况。但单位存在“四费”支出总额呈上升趋势、公务接待不规范等情况。
三、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违规扩大支出范围10000元。
㈡支出附件不齐,涉及金额42099元。
㈢经费支出内容不真实,涉及金额127350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市医保局予以整改。截至审计结果公告之日,市医保局已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津市市审计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