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4日起,对2021年度津市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272628万元,支出总额221851万元;当年结余50777万元。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185358万元,支出总额185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稳增长,提升财政实力。面对经济下行、政策减收、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财政部门围绕平衡预算收支盘子,加大收入调度,紧抓财税收入提质。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
比增长7.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1%;持续消化2274万元预算收支赤字。
(二)惠民生,促进发展均衡。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落实财政民生兜底责任,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养老金、医保人均补助及大病互助额度,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落实人才引进和培养育才,持续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的建设。
(三)强管控,防范债务风险。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债务风险管控力度,严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津市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风险提示,2021年底,津市综合债务率较上年持续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四)重落实,推动产业发展。强力推进财源建设,建立了本级“三高四新”财源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实施产业专项资金使用政策、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制度等17项配套措施。打造“三个高地”战略部署,加大财政投资力度,落实惠企奖补政策,兑现工业经济发展奖励资金822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本级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安排支出4673.13万元。
2.非税收入年末余额较大,未及时入库35170.6万元。
3.预算指标在单位间调整,涉及金额546万元。
4.财政专户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二)省厅安排“六个重点”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协调不通畅,项目申报缺乏责任主体。
2.未建立人才诚信体系或机制。
3.专项债券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
4.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未达到预期目标。
5.全市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国有资产维修缺乏监管。
6.部门单位资产改扩建及购置等,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7.“支出挂账”规模较大。
8.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
(三)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此次审计了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3家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3家单位均存在超预算收支的情况。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3.违规扩大支出范围。
4.经费支出内容不真实。
5.支出事项要件不齐。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及调查情况来看,总体状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办报账的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
2.存量资金未及时缴存国库。
3.个别乡镇在惠农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过程中没有保全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4.改变涉农打卡补贴资金用途,个别资金失去监管。
5.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约定超拨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下达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督促整改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并将具体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预算执行,规范审批部门预算,减少预算追加弹性,强化动态监控,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用途合规、使用高效。
(二)规范财政专户核算,盘活资金存量。对往来款项组织进行清理,加大财政出借资金回收力度,完善财政资金往来款的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健全偿债机制,扎实管控债务,综合施策逐步消化债务,严防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督促项目进度,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四)加强国资监督管理,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各部门资产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衔接,实现国资资产系统管理软件数据与各单位资产实际数据相符,摸清底细盘活资产。
津市市审计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