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及2021年预算执行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4月20日至5月19日,对津市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畜牧水产中心)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及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畜牧水产中心基本情况
市畜牧水产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承担畜牧业、渔业的推广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开发、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屠宰行业发展等工作;承担对全市畜牧水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局机关内设综合室、人事室、计划财务室、畜牧业事务组、渔业事务组、屠宰事务组、兽医事务组7个室(组)。单位财政收支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局统一管理。2021年末,市畜牧水产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2名,实有在岗人员34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9人、临时聘用人员15人),退休人员15人。
(一)资产负债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畜牧水产中心资产1405.56万元,负债0万元,净资产1405.56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9年至2021年度,市畜牧水产中心账面收入6383.65万元,支出总额5429.35万元,2021年末累计结余1287.44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市财政下达市畜牧水产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659.79万元,预算支出659.79万元。市畜牧水产中心账面反映,2021年收入2250.16万元,支出1737.29万元,主要为专项收支超预算。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2019至2021年度,市畜牧水产中心开展了渔民禁捕退捕工作,落实了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开展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50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安装了可视监控;开展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了国家强制免疫举措;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荣获“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称号。
2019至2021年度,市畜牧水产中心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无不良债权债务,人员待遇得到保障,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执行。但专项结余较大,专项资金效益未得到最大发挥。同时也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合理、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接受不合规票据列支,金额61200元。
2.支出事项要件不齐,金额113415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市畜牧水产中心予以整改。截至审计结果公告之日,市畜牧水产中心已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2022年9月22日
津市市审计局